|
||||
天津北方網訊:合理佈局、逐步放開審批、優化結構,近日,開發區發佈本年度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發展和管理通知,爲了充分滿足開發區居民網絡文化消費需求,2014年,開發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發展規模爲50家。
根據通知,開發區新審批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含變更地址場所)每臺計算機佔地面積不少於2平方米,經營面積不得少於200平方米,機器臺數不得少於70臺;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範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之間最小步行距離不得少於200米;網吧內嚴禁未成年人進入、嚴禁吸菸,並按要求製作“未成年人禁止入內”標誌。其他設立條件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通知還表示爲了充分滿足開發區羣衆網絡文化消費需求,促進上網服務行業繁榮發展,開發區2014年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發展規模爲50家,並逐步放開審批。開發區文化管理部門將依據本轄區發展佈局規劃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及天津市和濱海新區相關文件精神,自通知下發後,依法嚴格開展審批工作。重點加強對場所、場地、業主單位等產權方的場地資質審覈;加強年檢核驗制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一年,需每年年檢,年檢不合格或場所停止經營活動超過半年的,依法註銷其經營許可證;並結合開發區實際情況制定相適應的審批標準,促進行業升級。
在逐步放開審批的過程中,開發區將支持、鼓勵和引導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在大型商業區、工業區及藍白領公寓內設立,並逐步引導現有網吧向以上區域轉移,擴大上網服務的覆蓋面,保證良性發展。同時,鼓勵開發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興辦成爲具有服務多樣性、現代化、多功能的公共娛樂單位,對引入公共文化信息服務內容的經營單位,文化主管部門將給予鼓勵支持。以規範促轉型,推動行業升級,逐步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建設成爲適合不同受衆羣體、引領文化消費的信息服務平臺和多功能文化休閒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