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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18日電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局長趙春光18日下午做客人民網訪談,介紹看守所近幾年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的具體措施。
據趙春光介紹,看守所專用於保障被羈押人員的人身權利的制度目前已達到15個方面,非常詳盡,其中最重要的是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即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進入看守所時,看守所就必須告知他,在看守所享有的權利是什麼,承擔的義務是什麼。
趙春光說,上述告知要求書面送達給在押人員,如果是外國人,還要有英文的文本。另外,制度還要求上述告知內容都在監所的監室牆張貼,使在押人員都能夠掌握。
對於在押人員帶入看守所的私人物品,趙春光說,有專門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規定。凡是不能帶進監所,由家屬拿走,帶入看守所的物品都要進行財務清點,貴重的專門分袋封裝,其他錢財也要進行登記,在押人員出去的時候進行交接。
據悉,現行看守所制度經過多次修改,最新的版本是自2009年公安部要求對看守所制度進行專門研究和部署以來形成的體系。其中一些內容已經被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吸收,作爲法律規定固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