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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責任”扛起重任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透視
鐵面糾正“四風”,重拳懲治腐敗,銳意啓動改革……
作爲黨內監督的領導機關,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主業、擔當主責,以上率下、立行立改,以“打虎撲蠅”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正人先正己。反腐敗鬥爭越深入、任務越繁重,抓好自身黨風廉政建設就越緊迫、越重要。
“委部機關在落實‘兩個責任’上必須當表率、作示範,才能更加有力有效地懲腐除惡,不負重託、不辱使命。”6月2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黨委印發《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基層黨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機關各基層黨組織進一步把責任扛在肩上,把“兩個責任”落到實處,鑄就一支過硬的委部機關幹部隊伍。
以“責任”扛起重任,以“責任”贏得信任!
“委部機關對自身的要求必須更加嚴格”
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天然的保險箱,紀檢監察幹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增強黨的意識、責任意識,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委部機關這支隊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紀檢監察事業就可能偏出一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諄諄告誡,反覆強調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打鐵還要自身硬,切實加強委部機關幹部隊伍建設。
正是在他的提議下,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內設機構調整時,在撤銷合併多個部門的同時,增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嚴防“燈下黑”問題。
落實“兩個責任”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牛鼻子”。王岐山要求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自身在落實“兩個責任”上拿出實實在在的具體舉措。
“委部機關肩負監督執紀問責的重任,對自身的要求必須更加嚴格,執行紀律必須更加剛性。”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趙洪祝一直強調,委部機關每個崗位都是“一崗雙責”,各級領導都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
“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離黨中央的要求、離中央紀委常委會的要求還有很大距離。”中央紀委機關黨委認爲,“千萬不能因爲我們在做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而忽視我們自身的黨風廉政建設。”
抓好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打造過硬幹部隊伍,關鍵還得看行動!《意見》的出臺,爲此提供了重要抓手。
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安玲告訴記者:“《意見》貫徹中央關於‘兩個責任’的要求,既參照中央有關文件規定,又突出委部機關實際,力求使責任主體定位準確,責任內容覆蓋全面,責任檢查和追究具體化、可操作、可落實。”
“《意見》傳遞出的信號很明確,”見到信訪室主任任建華時,他正和班子成員研究如何在全室幹部中學習貫徹《意見》,“作爲一個專司監督執紀問責的機關,對自身的要求越是嚴格,對腐敗分子形成的震懾就越大,人民羣衆對你的信心也就越強。”
“《意見》的出臺,說明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自身落實‘兩個責任’,不是停留在口頭上,而是落實在行動上。這對於各級黨委和紀委落實‘兩個責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推動意義。”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說。
“必須把這個責任扛在肩上”
“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要情況親自彙報。”《意見》中,關於機關黨委書記的責任,有這樣一句表述。
安玲告訴記者,其中“重要情況親自彙報”這一條,是中央紀委副書記、機關黨委書記楊曉渡自己要求加上去的。
“我是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我必須把這個責任扛在肩上。”楊曉渡說,“重要情況親自彙報,就是說出了問題,要及時向組織上坦誠彙報,這樣體現出敢於擔當,也能做到亡羊補牢。”
據安玲介紹,《意見》對各廳、部、室、局及直屬單位黨組織和各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都做了明確規定。其中,各廳、部、室、局及直屬單位黨組織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主要有組織落實、教育監管、制度建設、檢查報告4項責任;各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包括“一崗雙責”、教育監管、選人用人、示範帶動4項責任。
“《意見》對各單位黨組織和負責人的責任進行了具體化,明確了要抓什麼,該怎麼抓,抓不好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不留半點退路是爲了大步向前。”任建華告訴記者,“我感到的是沉甸甸的責任,必須把抓責任制落實與做好信訪舉報工作融爲一體,做實做細,不搞‘兩張皮’。”
“作爲業務室的負責人,平時抓黨風廉政和業務工作多少會有‘一頭輕,一頭沉’的傾向。”第十二紀檢監察室主任陳雍對記者表示,“學習了《意見》之後,更明確了作爲第一責任人所肩負的‘一崗雙責’要求。今後將拿出至少一半精力來抓黨風廉政建設,做到兩手抓,兩手硬。”
陳雍介紹,十二室制定了“五必談”制度,“從實際效果看,談和不談不一樣,偶爾談和常常談也不一樣。根據《意見》要求,我們將對談心制度進一步完善,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有關案例表明,一些不法分子拉攏腐蝕紀檢監察幹部的原因,與辦案權有着直接或間接的關係。針對這一情況,第七紀檢監察室組織全室人員結合工作職責查找廉政風險,出臺了《七室廉政風險排查及防範措施》,對案件檢查、行政綜合、工作協調、個人有關事項4方面50個風險點提出防控措施。
“守住底線,才能力爭上游。這個底線,就是嚴格遵守制度。”七室主任黃文勝告訴記者,要按照《意見》要求,切實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既抓好辦案工作,又抓好隊伍建設。
“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選用德才兼備、素質過硬的幹部,是黨組織負責人的重要責任。”任建華說,“作爲第一責任人,就應該堅持公道、公平、公正選人用人,把用人導向和帶隊伍結合起來,形成好的風氣。”
除了對各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提出要求,《意見》還明確提出,黨組織其他負責人、局級領導幹部、處(室)主要負責人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處長是處(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第一責任人,要做到思想上有意識、工作上有措施、行動上有示範。”黨風政風監督室三處處長宋光林對此有清晰認識,“我要時刻繃緊‘一崗雙責’這根弦,平時不僅要琢磨怎樣幹好主責主業,而且要把本處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裝在心裏。”
“帶電的制度實質是救人的”
一個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實、不抓監督,那制度就成了擺設,與“紙老虎”、“稻草人”無異。
如何抓落實、抓監督?關鍵還得用好責任追究這個“撒手鐗”。《意見》用較長篇幅闡述了檢查考覈的措施,制定了包括述責述廉制度在內的檢查考覈措施,明確了需要追究責任的8種情形和責任追究的具體方式。
安玲介紹,在追究責任的8種情形中,前5款主要針對抓黨風廉政建設不力、不積極履行職責、對職責範圍內的黨員幹部疏於監督管理、對職責範圍內的違紀違法行爲隱瞞不報、在選人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風等情形;第6款、第7款情形,充分考慮委部機關特點,突出強調了違反紀律的情形,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着重強調了“對於不認真履行或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黨組織或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堅決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決不手軟、決不留情”。
“帶電的制度實質是救人的。”任建華說,處理一個人是爲了警醒、保護更多的人,同時處理越早就對他保護越早,以免小錯發展成大錯。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認爲,嚴格的責任追究,是責任落實鏈條中的關鍵環節。“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對於內部黨組織和負責人敢於問責、敢打板子,這對於確保責任落實有着重要意義。同時,對其他單位也將起到示範作用。”竹立家說。
黃文勝表示:“檢查考覈和責任追究既是壓力,也是動力。要將這份壓力層層傳導,讓室裏包括我在內的每一個人都切實負起責任。各負責人既要經常‘婆婆嘴’,多提醒多教育;又要敢於‘唱黑臉’,對出現的問題嚴肅追責。”
“井無壓力不出油,人無壓力輕飄飄。”陳雍告訴記者,“嚴格的考覈措施,必將推動黨組織負責人敢於負責、勇於擔當,該批評的要批評、該處理的要處理,絕不能當‘甩手掌櫃’和‘老好人’。”(記者史文傑何韜)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