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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據悉,本市首輛上牌新能源車——比亞迪“秦”已成功實現免搖號上牌。昨日,記者在南開區比亞迪4S店見到了這輛牌照號爲津JHV585的車輛。
車輛所有人介紹,這輛車在購買時享受到了中央和天津兩級的補貼。由於今年購車可享受中央財政補貼3.325萬元,地方按照1:1的比例補貼3.325萬元,總計可以享受6.65萬元補貼,因此在購車時,原本20.98萬元的車輛他只向4S店支付了14.33萬元,但有些遺憾的是,由於9月1日前車輛購買時還不能享受免徵購置稅的政策,因此未能免繳約12247元的購置附加稅。此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今後新能源車還有望享受車船稅優惠,1.5L排量的“秦”又可以享受最高不超過390元的車船稅優惠。也就是說,市民今後購置這款車最高可以減免79137元。
4S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正在準備相關材料,近日將向市科委申報財政補貼。市科委負責人告訴記者,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按季度集中申報。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在產品銷售到最終用戶後,於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最後五個工作日內,將上季度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市科委。市科委審覈通過後,市財政局根據市科委審覈結果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
-編輯動機
近日《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本市新能源車發展悄然提速。記者昨日獲悉,本市首輛免搖號上牌新能源車成功上路。9月1日起,三類新能源汽車也將免徵車輛購置稅,本市新能源車推廣有望引來井噴式發展。稿件統籌鄧晶龍周白石
政策購車時無需再墊付補貼費用
-根據《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管理辦法》規定,車輛補貼有效期爲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央和地方財政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資金將直接撥付汽車生產企業,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也就是說,消費者購車時無需墊付補貼費用。
-《辦法》中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納入國家“推薦車型目錄”,符合《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3-2015年)》相關條件和要求,在津銷售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以及純電動專用車,新能源客車不適用本辦法。
-郵政快遞、環衛、出租等領域新能源專用汽車申請地方財政補貼,必須事前獲得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天津市新能源車輛購置證明》和行業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