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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進作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常會遇到這樣的糾結:隱性福利減少了、灰色收入不見了,這究竟是“當官沒勁了”,還是向合法待遇的迴歸?約束更嚴了、監督更多了,是“禮不收了事也不辦了”,還是積極作爲、敢於任事?細想這些問題,都涉及一個議題:幹部待遇應該怎樣看?
在一個“利益”早已去魅的時代,各級幹部當然都有追求合法待遇的權利。幹部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也有正常的社會交往,尤其是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領導幹部的物質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也應該逐步得到改善。特別是廣大基層幹部,任務重、工作難、報酬低,確實需要逐步建立與現實對接的待遇增長機制,這樣才能讓我們的幹部幹事創業心無旁騖、後顧無憂。
領導幹部的合理合法的利益要承認、也要保障,但這與私心、私利、私慾不是同一個概念,不能混爲一談。如果逾越合法權益的邊界,在私心、私利、私慾的矇蔽下,對本不該有的特權習以爲常,對超標濫配的待遇坦然受之,誤認爲這就是“當官”的應有狀態,結果必然會對幹部待遇產生認識上的扭曲。爲官發財,應當兩道,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因此,看待幹部待遇,關鍵是要處理好公與私的關係,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克己奉公、一心爲民,是領導幹部執政用權的基本要求,更是正確認識待遇的邏輯起點。社會經濟在發展、生活水平在提高,幹部待遇理應改善,保障體系理應完善,然而,取締不合理收入,恰恰是增加合理收入的前提;改善待遇更應遵守法度、符合政策,不能以權謀私、中飽私囊。惟其如此,幹部待遇才能規範透明,給幹部漲工資、提待遇纔會得到更多社會理解。
“心在人民,原無論大事小事;利歸天下,何必爭多得少得。”對於手握公權的領導幹部而言,利益不是唯一的價值座標,金錢更不是最高的評價標尺。楊善洲讓曾經的荒山瓜果飄香,精神滿足該如何計算?焦裕祿留下的泡桐樹爲幾代人防沙護林,這筆財富又如何衡量?自古至今,爲官者的價值都承載於奉公爲民上,在領導幹部的價值排序中,爲人民服務應該始終排在物質利益前面,幹事創業應該始終排在福利待遇前面。
當前,改革正當攻堅克難,發展仍須爬坡過坎,這爲領導幹部施展才華、實現價值提供了廣闊舞臺。少一些個人得失的計算,多一些捨我其誰的擔當,掙脫的是名繮利鎖的束縛,收穫的是有價值有理想的人生。“爲天地立心,爲生民立命,爲往聖繼絕學,爲萬世開太平”,這樣的人生境界,不是更值得追求嗎?
“戀親,但不爲親徇私;念舊,但不爲舊謀利;濟親,但不以公濟私”。毛澤東同志當年爲自己定下的三原則,蘊含公與私的哲理,至今引人深思。慼慼於非法特權,汲汲於蠅頭小利,只會把人生淹沒在利己主義的冰水之中。廉字打底、幹字當頭,各級幹部才能擺正心態看待遇,真正爲民謀福祉、爲國謀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