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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東省省管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辦法》,山東省國資委黨委組織力量對省管企業2013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全面考覈。
檢查考覈的32家企業中,考覈結果爲優秀的23家,良好的5家,不合格的4家(班子成員違紀違法)。爲鞏固檢查成果,發揮考覈效用,加強了“三項工作”:一是將考覈結果作爲獎懲依據。按照辦法規定,將考覈結果納入2013年度省管企業領導人員業績考覈,與薪酬直接掛鉤,並作爲企業領導人員獎勵懲處、選拔任用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二是對考覈結果認真反饋。針對考覈中發現的問題逐戶進行了書面反饋,對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建議,共指出存在問題96項,向企業提出整改意見建議110條。三是對考覈結果進行通報。以國資委黨委文件印發檢查考覈情況的通報,對被評爲“優秀”等次的企業進行表揚,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問題的企業要求限期整改落實,對民主測評得分較低的領導人員進行誡勉談話,對班子成員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的4家企業,扣除企業業績考覈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分值,並通報批評。
此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得到省管企業的高度重視,並在職工羣衆中引起了良好反響,對省管企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山東省紀委)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