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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女青年使用兩個假名字與一名男子聊天,並製造了兩個女孩因爲該男子爭風吃醋的假象。後來她以曝光“情敵”的裸照相威脅,找該男子索要錢財7.4萬餘元。日前,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罕見的網絡詐騙案做出判決。作案女子由於退賠了被害人損失,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
女青年宮某平時喜歡聊天,從去年開始她打起了歪主意。去年5月,她通過微信等工具,分別使用假名字“林楠”和“陳雪”與男子劉某確立了朋友關係。在聊天過程中,宮某故意“讓林楠和陳雪相識”,而且製造了“林楠”和“陳雪”因爲劉某爭風吃醋的假象。見劉某被自己徹底忽悠了,宮某以“陳雪”的身份向劉某謊稱,她獲得了“林楠”的裸照等私人信息,並以要曝光“林楠”的私人信息相威脅,找劉某索要錢財。劉某保護“林楠”心切,先後多次向“陳雪”提供的賬號內匯款7.4萬餘元。後來劉某感覺不太對勁兒,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2014年3月,宮某被抓獲歸案。案發後,宮某的家屬代其退賠了全部贓款。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宮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明知自己的行爲會引發他人合法財產受損的後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實施了虛構、編造謊言,多次騙取他人錢財的行爲,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考慮宮某當庭認罪,且已退賠全部贓款,已彌補被害人經濟損失,故依法對其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