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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曲靖2名村幹部涉嫌濫用職權助拆遷戶套取1800萬補償款
身爲社區幹部卻勾結居民小組組長等人,幫助拆遷戶套取1800萬元補償款。近日,曲靖麒麟區檢察院查處了一起社區幹部勾結拆遷戶私搭亂建套取保障房建設徵地補償款的案件,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等罪名的張華、彭小三等3人被立案偵查。
今年6月,曲靖市麒麟區益寧街道臺子社區(原三寶鎮雷家莊社區)彭家臺子部分村民到麒麟區委上訪,反映彭家臺子村民小組在新村建設拆遷過程中存在資金兌付、私搭亂建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6月13日,區紀委、區檢察院組成專案聯合調查組,對村民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覈實。
經查,原麒麟區三寶鎮雷家莊社區黨總支副書記張華,作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集體土地及房屋附着物徵收補償組彭家臺子工作組組長,夥同彭家臺子居民小組組長彭小三,在發現彭家臺子老村拆遷戶爲獲得不正當補償款而私搭亂建、突擊裝修、加層搶建違章建築的情況下,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糾正,防止事態蔓延擴大,也未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甚至還授意、放任景天評估公司現場負責人周濤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評估標準,對私搭亂建等違法建築進行現場踏勘評估,並簽字認可,完成補償首付程序。致使彭家臺子居民小組203戶拆遷戶中涉及違法私搭亂建的高達138戶,違規、違法建築面積達27765平方米,已兌付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補償資金1800餘萬元,未兌付1900餘萬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也給工程建設帶來極大負面影響。在此期間,張華收受拆遷戶賄賂款5萬元,周濤收受拆遷戶賄賂款1萬餘元。
此外,彭小三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徵地遷墳工作中,採取冒用他人名義、假造遷墳補償兌現表的手段,騙取補償款5.9萬元,並在居民小組新村建設地勘工程中,收受工程老闆陳學軍送給的人民幣10萬元,爲陳學軍謀取利益。
目前,張華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彭小三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周濤因涉嫌濫用職權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麒麟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立案偵查,並於7月14日由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日被執行逮捕。
截至發稿前,經過調查組的努力,彭家臺子已經拆除違法、違規建築14976平方米,參與私搭亂建的村民也認識到自己的行爲不正確,主動退交了部分違法所得,差額部分從合法補償款中抵扣。
此外,在本案調查過程中發現原三寶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陳海彥、劉紹賢、路丁貴合夥私分轄區內村民建房繳納的房屋建設基礎設施配套費40餘萬元,已被麒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
雲南“小官大貪”盤點
西山區5名村官隨意出借900多萬公款
去年底,西山區檢察院首次開展追討農村集體資產債權活動,重點對碧雞街道辦事處長坡和西華兩個社區的集體資產進行清理,兩社區清理出長期拖欠的集體資金達900多萬元。
檢察院很快挖出長坡社區原下華哨小組組長潘某收賄10萬元,後任小組長楊某受賄5萬元;長坡社區長坡小組副組長夏某收賄5萬元,長坡小組支部書記彭某收賄5萬元,長坡小組組長蘇某收賄5萬元。5名伸手村官被以受賄罪移送起訴。
侵佔20萬留下300萬債務“土皇帝”獲刑7年
侵佔集體財產20餘萬元、受賄9.4萬元、霸佔集體土地、千方百計斂財、擅自罰款47萬餘元、給村委會留下債務300萬元、短短3年多用掉150餘萬元“接待費”……蘇光進擔任雲南省祥雲縣大營村委會主任期間,對大營村來說不啻一場災難。今年1月,蘇光進被判有期徒刑7年,獲刑的還有另兩名村官以及他的一個兒子和一個親戚。
蘇氏家族的權力網絡包括:蘇光進任書記兼主任;其子蘇正宏,任第一黨支部書記;其姐蘇蓮蘭,任黨總支和村委會委員、第一組組長;其兒媳李美芳,負責村伙食團兼營自家小賣部;其兒媳之弟李文,任村委會出納和第二黨支部書記;其親戚劉玉,與蘇正宏一道把持大部分工程建設項目;其女蘇迎梅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由“女兒監督父親”。
貪污徵地補償款7萬村小組長獲刑5年半
6月20日,從澄江縣法院獲悉,被告人李玉春在擔任澄江縣龍街街道辦事處萬海社區大河口小組組長期間,因虛增土地面積貪污補償款72470.58元,被該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
村小組長爲吸毒貪污8萬低保金等
瀾滄縣富邦鄉邦奈村委會原主任楊華在任職村小組長期間,將60名羣衆的低保金和一次性生活補貼共計74400元中的34400元佔爲己有,將村內公益設施建設工程政府獎補資金10萬元中的2.6萬元也佔爲己有。後再任職村委會主任期間,將村民低保金、小組幹部年度補助金、小組集體土地徵用補償金共計25200元侵佔。這些錢都被他用於吸毒等個人開支。
4月29日,普洱市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楊華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來源:雲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