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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辦、國辦發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明確了公車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兩個車改文件提出,2014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應力爭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車改革全面完成。
近年來,“車輪下的腐敗”一直爲人們所詬病,據保守統計,我國公車目前已達350萬輛,每年用在公車上的開支達3000億元。有人分析,目前公車使用存在三個“三分之一”,即公事三分之一,領導私用三分之一,司機私用三分之一。
公車消費成爲財政支出的一個黑洞,成爲滋生腐敗的溫牀。公車腐敗已經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從1994年中辦、國辦“兩辦”下發公車管理文件算起,“公車改革”已近20年。各地政府部門的公車改革方案也是多種多樣。但公車治理屢屢“卡殼”,甚至出現越改越多、越改越亂的困境,各地政府採購汽車的數量每年還以超過20%的速度遞增。
究其原因,主要還是領導幹部捨不得“割肉”,取消專車直接觸動領導幹部利益。公車的使用,已經從一種公務需要變味成個人的一種待遇,一種炫耀權力的象徵。有的領導幹部存在一種觀念,沒車就不像官了,少了很多威嚴。有領導幹部公開表示:“自己開車?那不是和羣衆一樣了嗎?那還像個領導樣兒嗎?”
公車改革,旨在從根子上徹底治理公車腐敗現象,真正做到公車“公”用。要去除某些人頭腦中根深蒂固的特權思想,杜絕“既拿補貼又坐公車”等諸多問題的出現,堅決遏制“車輪下的腐敗”。(一葉)
(來源: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