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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日報訊(記者楊冰)7月31日,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關於規範司法行爲的報告提請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報告顯示,“兩院”近年來努力扎牢制度“籠子”,推動規範司法行爲,確保司法公正。
市高法院修訂了《審判流程管理辦法》和《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並規範庭審行爲、司法尺度、文書製作、訴訟調解等。此外,深化司法拍賣改革,實行互聯網競價交易,有效遏制司法拍賣領域的各種亂象。2011年至2013年間,重慶法院共實施司法拍賣1316宗,成交1106宗,成交額59.61億元,成交率84.04%,已成交項目平均溢價率9.20%,與改革前成交率不到20%、成交價平均縮水30%形成鮮明對比。
市高法院還建立了“單方退出”制度,嚴格限制離任法官和在職法官近親屬從事訴訟代理業務。與市司法局聯合出臺《關於禁止離任法官及法官近親屬隱性代理的規定》,建立離任法官、法官近親屬進行隱性代理的信息庫,並對離任法官、法官近親屬暗中進行訴訟代理或辯護活動的行爲進行查處,確保司法規範公正。
市檢察院堅持以制度建設爲重要保障,努力扎牢規範司法行爲的制度“籠子”,並在三級檢察院全部設立案件管理中心,實行統一案件進出口、統一辦案流程、統一法律文書管理和統一提供案件查詢、接待律師等“八統一”案件集中管理模式,進一步深化了信息技術在規範司法行爲中的運用,徹底改變了檢察機關傳統的案件管理模式。
以確保證據合法性和保障人權爲重點,市檢察院還統一指導在全市看守所建成了具備物理隔離、同步錄音錄像功能的檢察訊問室,將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行爲全部置於“鏡頭”全程監控之下。此外,市檢察院深化檢務公開,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建起了全市三級檢察院互聯互通的門戶網站“法律監督網”,並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300餘場次,主動把執法辦案置於公衆監督之下,從加強監督方面深化司法行爲規範。
(來源: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