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7月31日從財政部監督檢查局獲悉,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審計署日前聯合發文,決定從今年8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詳見本報今日A4版報道)
@何勇海:治理“小金庫”需要“大智慧”。要從“小金庫”資金來源上入手,切斷資金來源。比如禁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防止以爭取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監管好單位體外循環的其他“賬外賬”。若“源頭”不斷,“小金庫”自然會充盈。
@不親自出面忙乎:對“小金庫”相關責任人的打擊處理要“狠”,不能僅予以黨紀政紀處分,還要上升到法律高度,違法必究,嚴懲不貸。
@張玉勝:人們不難想象“小金庫”治理的艱鉅與長久,尤其是在反對“舌尖”浪費、遏制“車輪”腐敗的當下,嚴格“小金庫”治理更有着不言而喻的現實與深遠意義。
@畢曉哲:整治和遏止“小金庫”註定是一場持久戰,這是由“小金庫”的頑固性決定的。
@北柯莊裏人:整治和遏止“小金庫”絕不僅僅是表面上的“取締”和嚴厲懲處那麼簡單,如果不能深挖產生“小金庫”的真正根源,不解決其他社會領域的“誘因”,即使以整治行動撲滅了“小金庫”的明火,風聲過後,“小金庫”難免又會死灰復燃。
@王軍榮:治理“小金庫”不妨採取有獎舉報的方式。
@呂也玫:治理“小金庫”應該打“組合拳”。
@何勇:治理“小金庫”,不能迷戀一貫採取的打“運動戰”的治理模式,必須改打“持久戰”,要更多地依靠長效機制和大制度治理“小金庫”,從而堵住“小金庫”存在的漏洞,剷除“小金庫”的生存土壤。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