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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袁國禮)認爲被人故意擠下地鐵,乘客田某抓着李某下車理論,卻被李某三拳打暈,受重傷二級損傷。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
去年12月3日9時許,28歲的李某和45歲的田某同在地鐵5號線某地鐵站等車。地鐵到站後,李某先擠上了車,而隨後上車的田某卻被李某擠了下去。田某認爲李某是故意將自己擠下車,再次擠上車後就質問李某爲何不讓自己上車,並要求李某向自己道歉。
李某解釋稱自己上車時身體是前傾狀態,由於車廂內太擁擠,身體站直後就將身後的田某擠下了車廂。兩人爭執不下,田某抓着李某在另外一站下車,並聲稱要打一架。
地鐵工作人員上前將兩人勸開後,田某又去抓李某,李某揮拳朝田某面部連擊三次,致使田某倒地昏迷。經診斷,田某患中型顱腦損傷、腦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顱骨骨折,經鑑定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
事後,李某向田某賠償醫藥費16萬餘元,並取得其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