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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島市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意見》。按並軌運行要求,自8月1日起,島城保障性住房由分類申請調整爲統一申請,今後島城保障房將以公租房爲主,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經適房和限價房項目。
本報記者藍娜娜
新政:分類申請變爲統一申請
自8月1日起,青島市各類保障性住房正式實施並軌。“從8月1日開始,保障性住房分類申請會調整爲統一申請,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時,不再區分申請房源類型,統一按照保障性住房進行申請登記,並核發統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記通知書。”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說,“四證合一”後,將免除申購者申請、換證費力的問題。
此前,青島市的保障房分爲經適房、限價房、公租房及廉租房等類型,原來符合條件的家庭只能申請一類房源。而實施保障房並軌後,申請人申請的都將是公租房,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統一配租。
青島市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能力,以及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情況,動態調整保障性住房申請標準,逐步擴大保障範圍。原則上申請標準每3年調整一次。
過渡:“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
新政實施後,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則,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
“老人老辦法”是指對統一申請模式前已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家庭,通過開工在建或進入供地程序待建尚未分配的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房源滿足需求。
“新人新政策”是指對統一申請模式後新增的低收入申請家庭,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並結合各類保障性住房房源供應結構和准入條件的調整,合理確定各批次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的保障家庭。
“目前,經適房在建或進入供地程序待建尚未分配的房源有1萬多套,可滿足‘老人老辦法’中1萬多戶經適房持證家庭的住房需要。同時,在建的限價房約有四五千套房源,申請人約三四千人,房源也能滿足需求。”王育生說,對於一些富餘的經適房、限價房項目,政府今後可能將視房源情況,面向“新證家庭”。
規劃:3年建3萬套公租房
2014年至2016年是青島市第三個住房保障發展規劃。按照計劃,在此期間,保障性住房建籌總量將不低於3.5萬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3萬套,佔保障性房源總量的85%以上。據初步測算,規劃期內市財政共需投入保障資金約17.1億元。
“今後,青島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以公租房爲主,除已進入供地體系的項目外,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經適房和限價房項目。”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王咸寧說,今後青島將通過新建、改建、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採取政府投資和社會投資相結合、配建和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建設。
據介紹,今後保障性住房的選址將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以及加強社會管理等需要,在靠近產業園區、地鐵輕軌重要站點(樞紐)等區域,結合城市規劃確定的居住片區選址建設保障性住房。
此外,道路、供水、供電、供暖、供氣、通訊、消防、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衛生、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要與保障性住房同步規劃建設,同步交付使用。集中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應實行小區全封閉,配備必要的視頻監控等智能管理信息系統。
實行申請人承諾書制度
申請保障房時,將全面實行申請人承諾書制度。申請人要對其提供的住房、收入、財產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同時,健全家庭住房和經濟狀況審覈機制,建立青島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覈對系統。分配過程公開透明,並根據統一的輪候排序規則,按照困難優先、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予以保障。
公租房實行差別化租金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按照適當低於市場租金的原則確定。對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根據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實行差別化租金。對符合條件,因患重病等特殊困難、無力支付租金的家庭,在享受原差別化租金的基礎上,可適當減免部分租金。
轉借出租等將受罰
對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由國土資源房管部門通過政府採購平臺,公開招標確定運營單位,或直接委託專業的運營機構進行後期管理。對其他方式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主要採取市場化方式管理和運營。對違反規定將保障性住房出售、轉借、出租(轉租)、閒置、改變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對中介機構違規代理出售、出租保障性住房的,應當依法給予處罰。
承租人不符條件須騰退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經濟狀況發生改善的,適時調整租金水平。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時,應在規定期限內騰退;逾期不騰退、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市場價格收取租金。對拒不服從退出管理的,住房保障機構應當依法收回。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