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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呼和浩特8月3日電(記者於嘉)近日,《鄂倫春自治旗鄂倫春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經內蒙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將於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護和傳承鄂倫春族傳統文化。
鄂倫春族是中國人口較少民族之一,被譽爲“北半球漁獵民族活化石”,曾在長期狩獵生活中形成獨具特色的民族文化。
1996年,鄂倫春自治旗全面禁獵轉產,隨着生產生活方式變化,爲數不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和民間藝人年事已高,不少年輕人對民族文化的認識淡漠,許多口耳相傳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面臨失傳。
《條例》規定,自治旗鼓勵通過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等方式募集資金,建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基金。自治旗政府要建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傳承人、傳承單位命名制度,在鄂倫春族居住相對集中、原生態文化保留較好的區域設置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
此外,由於鄂倫春族有語言無文字,語言環境較小,民族語言文化傳承面臨諸多困難。爲保護民族語言文化,《條例》規定,自治旗教育部門應組織編寫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教材,學校也應根據實際開設傳統文化課程。
鄂倫春族主要分佈在內蒙古自治區東北部的鄂倫春自治旗、扎蘭屯市、阿榮旗等地及黑龍江省部分地區。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數據顯示,全國的鄂倫春族人口數量爲8659人。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