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日前共同印發《關於公佈2014年度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籌資和給付標準的通知》,規定將意外險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7元。此標準適用於2014年度。以院校、托幼機構爲單位參保的學生兒童,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截至目前,本市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標準如下: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6000元(含)以下的醫療費用,由意外傷害險資金按照70%的比例給付;超過6000元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80%的比例給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爲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