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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黃啓貴說,黃永春(着藍色上衣者)被停職後曾到他家道歉。
昨天上午,湛江市公安局通報稱,針對麻章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黃永春公車私用問題,責令其向市公安局黨委作書面檢討,並在全市公安機關通報批評。舉報人黃啓貴表示,10年間,家人兩次被打傷,而策劃指揮打人者只是通報批評,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黃啓貴表示,如果違法違紀者得不到懲處,他們有可能會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
京華時報記者聶輝
通報
“公車私用”屬實“指揮毆打村民”無據
昨天上午,湛江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村民舉報湛江市麻章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黃永春一事,湛江市公安局成立了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經查,反映黃永春參與經營石場、經營停車場的問題查無實據;反映黃永春與妻子經營小產權房問題失實;反映黃永春違反計生政策超生問題以及違反殯改政策土葬其父親問題失實;反映黃永春多次策劃、指揮毆打與他有糾紛村民(其同宗兄弟)的問題查無實據;反映其7月17日,公車私用的情況屬實。
通報稱,經查實,今年7月17日,黃永春駕駛備勤公務車送其兒子回學校後回單位上班。調查組未發現其有其他時間公車私用行爲。黃永春本人也承認了7月17日早上公車私用的事實,並已向分局警務保障室補繳了有關交通費。
8月14日,湛江市公安局黨委根據調查結果,依據有關規定、條例,針對黃永春公車私用問題,決定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其向市公安局黨委作書面檢討,並在全市公安機關通報批評。
迴應
“沒傷人爲何到家中道歉?”
村民黃啓貴表示,他得知上述通報結果後感到難以理解,“我們25日就把所有的證據材料都交給了湛江市公安局調查組,爲什麼還會說查無實據”。“爲什麼調查組發現不了他其他時間公車私用的問題”。
同樣令黃啓貴和他的家人難以理解的是,今年6月18日,家人被打傷的第二天,建新鎮派出所民警到遂溪縣人民醫院爲黃啓貴等人做了筆錄,但是一直沒有將該事解決,“不知道調查組是否調查了這次的打人事件”。黃啓貴稱,8月4日下午3點左右,已被停職的黃永春來到了黃啓貴家,一再向他的家人道歉,希望能夠不要再提以前的事情。根據黃啓貴提供的視頻顯示,黃啓貴的母親情緒激動,坐在對面的黃永春一再向大家賠禮道歉,希望多多包涵。“如果他沒有打傷我們,他沒有錯又爲什麼要到我們家一再賠禮道歉”。而且還託中間人跟我們談醫療費補償,此前也曾提出願意支付手術費和營養費平息此事。
10年間,家人兩次被打傷,而結果只是對策劃指揮打人者一個通報批評,黃啓貴表示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
舉報人稱可能會訴至法院
昨天上午,記者聯繫到廣東省公安廳警務督察隊的值班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已經進行調查,並不清楚該事件的具體調查情況。
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回覆稱,他們通過領導瞭解到,該事件也不屬於該單位負責,不掌握具體的相關信息。昨天下午,記者再次聯繫湛江市公安局,要求瞭解具體的調查情況,但是截至記者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昨天下午,舉報人黃啓貴表示,家人跟蹤拍攝黃永春公車私用行爲,並通過網絡實名舉報,就是希望能夠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查處黃永春的違法違紀行爲。如果違法違紀者得不到應有的懲處,家人被打的事實得不到承認,他和家人有可能會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