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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國慈善論壇8月16日在京舉辦,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致辭。新華網郭小天攝
新華網北京8月16日電2014中國慈善論壇16日在京舉辦,首屆中國慈善論壇以“開啓善時代”爲主題,國內外近500名業界嘉賓出席論壇,圍繞“共享創造價值”,探討全球慈善發展趨勢和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中國慈善事業發展道路。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出席中國慈善論壇並發表主題演講。
鄭功成演講全文如下:
我有一個基本判斷:我國慈善事業已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
做出這一基本判斷的依據主要有。第一經濟持續發展與貧富差距拉大提供了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的經濟基礎與社會條件。有力助人者與需要幫助者在同時增長。
第二全面深化改革帶來政府職能轉換與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加速,爲慈善事業發展提供了至關重要的機遇。國家、政府、社會需要,意味着政治環境與政策條件將越來越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
第三公衆的高度關注和多元化的輿論氛圍,構成了影響慈善事業發展的複雜社會生態。關注慈善是參與慈善的重要前提,高度關注值得肯定,但更需要轉化成爲普遍參與。然而,當前多元化的輿論氛圍並未將公衆的高度關注直接轉化成公衆的普遍參與,而是質疑多於肯定、圍觀多於參與,這樣的社會生態對處於初級階段的我國慈善事業而言無疑是一柄雙刃劍。
第四慈善領域正在積蓄着自己獨特的能量,爲慈善事業迎來大發展提供了可能。如慈善組織如雨後春筍,包括股權、有價證券、專利技術、不動產捐贈和慈善信託、網絡募捐等新型慈善形態與慈善方式不斷涌現,這表明慈善領域的潛在能量驚人,但若引導不當和規制缺失,卻可能影響自身發展並涉及到整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綜上,無論是經濟社會條件、政治背景,還是輿論氛圍與慈善領域的生態,均表明我國慈善事業已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如果不能順勢作爲,加速推進,就不僅會影響其自身發展,而且會影響全面深化改革的順利推進和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的實現。
我有一個基本主張:必須將慈善事業納入法治軌道。
第一現代慈善事業的主體多元性、形態多樣性、關係複雜性與資源配置的大規模性,決定了必須將慈善事業納入法治軌道。傳統的慈善活動基本上是一對一的款物接濟,主要限於親鄰同鄉等熟人圈子,形態單一,規模有限,完全可以立足於惻隱之心或者善愛之心,建立在樂於助人的道德基礎之上;而今天的慈善事業雖然還是道德事業,但它更是社會分工日益發達所帶來的必須按照一定規則運行的行業,它涉及到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多個利益主體,存在着款物、股權、不動產等多種多樣的捐贈形態和日益發達、千姿百態的慈善服務形態,在捐贈方、慈善組織、受託方、志願者、受益方等之間構成了複雜的法律關係,所動員的資源亦以百億、千億甚至在將來達到萬億元計,如果沒有健全的法律來規制,就可能魚龍混雜、泥沙俱下,並連帶影響到正常的社會關係與經濟秩序。
第二我國慈善事業發展遭遇的困境主要是法制的困境,現階段慈善領域中存在的問題幾乎均與相關法制建設滯後有關。一方面,慈善事業發展滯後的原因雖然很多,但有效制度供給缺失卻是主要原因。例如,慈善組織不發達、不成熟,與慈善組織法律地位不明和內部治理欠缺必要的規制直接相關;慈善稅制不能充分發揮有效促進作用,與現行稅制規範欠缺及可操作性弱直接相關,也與遺產稅、非慈善性贈與稅等的缺失有關;股權、專利技術、不動產等捐贈渠道不暢,慈善信託設置不順,亦與法制規範的缺失直接相關;慈善領域中存在的違規募捐、無序募捐、不尊重捐贈人意願、損害受益人尊嚴等現象,以及各種假借慈善之名而行欺詐之實的不良行爲,均是因缺乏相應的法律規範所至。而公衆對慈善組織與慈善活動的質疑,部分是基於慈善領域確實存在着一些不良現象,也有一些是因爲缺乏相應的法律規制作爲評價標準而導致的猜疑與不信任,還有的是無中生有的謠言與誹謗,最終損害的都是整個慈善事業的公信力。因此,不改變法制滯後的現實,慈善事業就不可能真正獲得健康、持續發展。
第三慈善事業應當跟上法治國家建設步伐,併成爲能夠引領社會建設與社會治理的積極力量。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取向,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全面推進我國的法制建設,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已經成爲新時代的基本追求。中央在強力推進法制建設,全國人大開始突出強調追求立法質量,中央政府的工作開始講究於法有據,所有這些,均表明國家發展不再是“摸着石頭過河”和長期處於試驗性改革狀態,而是明確追求通過法律來規範各種關係,促使各種制度走向成熟、定型。慈善事業的牽涉面廣、關注度高、影響面寬,其能否得到理性治理,不僅直接關乎着這一事業能否得到健康、持續發展,而且直接影響着世態人心和社會文明進步。因此,慈善事業必須運行在法治的軌道上。綜上,將慈善事業納入法治軌道已經成爲我國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