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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日報報道,一個由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局發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開展以來遭到了來自鎮政府基層公務員的抱怨。一名不願具名的公務員稱,他所在的單位下發了一份教育募捐表格,上面註明在編人員最低捐款金額是2000元。根據這位公務員提供的登記表截圖,捐款標準爲:正科6000、副科5000、正股(副股)3000、其他公務員、在編合同制人員、合同制人員2000。嚴謹的製表人甚至沒有忘記機關單位裏的臨時工,但對他們的標準最寬鬆:合同制以下人員自願。
捐款本來就應該自願,但這件本來的事卻成了臨時工的特殊待遇,而顯然,這個待遇強調了臨時工不在體制內這一事實。反襯得進入了捐款標準名單的人們,很有身份。魯迅說,中國只有兩個時代,一個是暫時坐穩了奴隸的朝代,一個是求做奴隸而不得的朝代。今昔對照,情不同理同。
這類事情不少見,此前還有內蒙古一所學校乾脆直接從教師工資里扣若干百元的情況。其理由當地相關部門也說得理直氣壯,不扣就沒人捐了。東莞一向被認爲是富庶的地方,捐款標準動輒四位數是什麼理由呢?報道中說,該局局長劉永強還解釋了此“標準”的來歷:“有領導捐8000元,圖個好意頭,下面就一層層來……我們也只是倡議而已。”但凡對“單位”比較熟悉的人都能對這裏的“倡議而已”心領神會。不想被自願,那就要面臨着成爲異類的風險,這種壓力對於基層公務員來說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扛住的。但領導一出手就8000元,沒有理由和依據,只是爲了“好意頭”,下屬就不得不紛紛掏腰包,既不能僭越,也不能抗命。捐款如此,其他決策是不是也會這樣一言堂、拍腦袋?捐款大家還可以抱怨,事關升遷的話又會怎樣應對?
設定捐款標準的行爲,明裏是被自願,根源還在長官意志。在反四風的當下,實在應該潑上一桶冰水。正好現在流行“冰桶挑戰”,各路聞人紛紛自潑冰水,以求宣傳併爲慈善組織捐款。東莞教育局的領導不妨也嘗試一下,至少比捐八千塊這種意頭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