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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8月19日電(魏薇、賀琰)日前,北京市民政局會同9個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養老機構和養老照料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本市所有養老機構和養老照料中心都要具備醫療條件,構建“醫養結合”服務模式。
實現“醫養結合”的方式,包括獨立設置、配套設置與協議合作。配套設置是指採取內設醫務室、衛生所(室)等或引入周邊醫療機構分支機構等。獨立設置是指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和養老照料中心可採取申請獨立設置康復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醫療機構。協議合作則是針對周邊醫療資源豐富、自身難以獨立設置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和養老照料中心,可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的方式,開闢綠色就診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