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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7月15日下午,交警保稅區大隊接到報警,東海路與新港八號路交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被撞者當場倒地,血流不止。交警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儘管進行了全力搶救,被撞者還是當場死亡,而肇事車輛卻逍遙法外,這讓辦案民警倍感壓力。
事故發生在7月15日13:45,據報警人描述,當時在沿海高速橋下一輛灰色捷達牌小客車行至東海路與新港八號路交口,此時從另一個方向行駛過來一輛電動自行車。小客車並沒有減速的意思,徑直撞上了電動車,電動車連人帶車翻倒在地,而小客車見勢不妙,調轉車頭迅速離開了現場。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出動趕到事發現場,此時被撞的姚某已經出血倒地,不省人事。在事發現場,肇事車輛並沒有留下任何證據,這讓這起案件更加撲朔迷離,民警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的證據。這時一名目擊者給民警提供了一個有力證據,目擊者稱,他記得車牌照號碼的後四位數字是“3130”,這讓民警看到了些許希望。
根據已有線索,民警依照證據通過在公安網上排查所有在事發時間符合兩項證據的相關車輛情況。通過大量排查,在當天17時許,確定一輛號牌爲津M*3130號灰色捷達牌小客車有重大嫌疑,車主爲尹姓男子,交警保稅區大隊季隊長立即帶領民警前往嫌疑車輛的車主住所地進行調查。一開始,尹某並未承認罪行,然而就在18:49,尹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保稅區大隊投案自首。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