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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巨星成龍之子房祖名和臺灣明星柯震東吸毒的消息震驚輿論。兩天時間裏,成龍“不吸毒、不賭博、不進黑社會”的家訓、以及作爲“禁毒大使”的身份被一一翻出,好事者意在佐證房祖名醜聞與成龍承諾的嚴重不符。輿論重壓之下,成龍19日終於開口,表示教子無方,願替房祖名向公衆道歉。
我國法律規定,年滿18週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具有完全的民事責任能力,若違反法律規定,應一人做事一人當,全權承擔自己犯下的錯誤。現年32歲的房祖名,早已憑藉電影電視作品自立生活,按理,吸毒一事也該由他去承受各方壓力、不應歸咎他人。
但是從輿論反應看,人們似乎把更多的責任和關注力都投向了房祖名的父親成龍。《房祖名已吸大麻8年成龍神傷自責教子無方》、《房祖名吸毒已有8年成龍:他已一兩年沒和我通電話》、《成龍致歉公衆沒管好房祖名》、《成龍領銜做禁毒大使》,光看這幾天轉載最多的幾篇報道,公衆們的應給人的感覺是:房祖名吸毒,其父應領管教不嚴之大罪。
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從古至今,父子的榮辱成敗總是緊緊捆綁在一起,這是世俗思維,本也無可厚非。但縱觀房祖名吸毒一事,不少網民並非懷着對年輕明星誤入歧途表示惋惜的心情予以關注,而是純粹看熱鬧。——通過爆料親眼見證一位名人的“小辮子”被揪住,於是藉由對該行爲的貶斥而佔領道德高地,這一過程,大大滿足了一些人的表現欲和道德渴求,“窺視癖”心理呼之欲出。
筆者在想,成龍縱然爲禁毒大使,房祖名吸毒是否他就該領大刑?一名優秀公安局長的兒子行竊,公安局長是否就該引咎辭職,不再幹這行?其實,不管吸毒這件事顯得多麼道德敗壞,都只應該影響其吸毒當事人的利益,而不應該危及相關人的生死榮辱。媒體可以盡其所能報道事實,但無權充當道德的法官審判邪惡。
父親對兒子固然有教育、引導之責,此次房祖名犯錯,成龍確實沒有盡好一個父親的引導責任。但公衆不能動輒將這種角色的失職牽引到成龍的社會角色上。筆者認爲,中國需要走向一個把公域和私域劃分清楚、把法治和道德分開的社會。對失德行爲橫挑豎批,並株連、影響到相關人的正常生存,這種現象應該被法律明文禁止。如此,纔不失爲一個文明法治的國家。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