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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雯/漫畫
檢察官經過大量的走訪調查,終於查清了3人的所有犯罪事實,使3人得到了應有的懲處。
位於海南島西部的洋浦經濟開發區,是瀕臨北部灣深水天然良港,又是國家第四大保稅港區。由此,在洋浦經濟開發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中心登記註冊的各類船隻足有數千艘。然而,就在這樣一個只有十幾人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中心,卻發生了主任、副主任、辦證科長沆瀣一氣,在辦理漁船業務、發放漁船燃油補貼過程中,巧立名目,收受鉅額賄款的大案。
以權斂財
辦船業務收賄款
2013年3月23日,洋浦經濟開發區檢察院收到了開發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中心主任吳祖教涉嫌受賄的案件線索。線索雖只有一頁紙,但時間、地點、受賄過程卻寫得清清楚楚,爲偵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當證據擺在吳祖教面前時,吳祖教無所適從,開始交代所犯罪行:
“洋浦祥和漁港航道疏浚工程公司鄭老闆,在洋浦陸續註冊了56艘工程船。他每年都給我1萬元錢,大概給過7次。他辦理漁船登記、註銷、年審時,我都會給他特別關照。”
“2011年上半年,有個蘇老闆造好一艘木質漁船,爲了納入編外漁船,他找到中心辦證科長吳華衝。吳華衝請示我,我便同意了。後來,又爲他的漁船批了船網工具指標和造船補助。蘇老闆給了吳華衝4萬元,吳華衝分給我2萬元。”
“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的。”吳祖教最後反覆說着這句話。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你絕不是這兩次受賄。不如實徹底交代問題,認罪態度不好將是什麼後果,你還不清楚嗎?”偵查人員明確地對他說。
吳祖教開始坐立不安猶豫起來,擔心全部交代會牽連別人,不交代又會弄個態度不好。
正在他舉棋不定左右爲難之際,偵查人員高聲說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你的所作所爲,難道真是天衣無縫嗎?”
吳祖教沉默一陣後,終於下定決心,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
巧抓良機
漁船油補索回扣
2006年以來,由於國際燃油價格調整,引發國內漁船業運價上漲。爲此,國家出臺了漁船柴油補貼政策。然而,就是這樣的惠民政策,卻成了吳祖教眼中的“唐僧肉”。
2006年下半年,洋浦南鷹遠洋漁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理吳逢基(另案處理)爲使公司不符合政策的漁船領到油補款,找到了吳祖教請求幫忙,並承諾,自己是個有血有肉有良心的人,事成之後絕不會吃獨食。
吳祖教聽出了弦外之音,當即表示可以幫忙。後來,吳祖教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吳逢基的公司獲得補貼款140餘萬元。
2006年國慶節,吳逢基安排兒子吳海彪約吳祖教在儋州軍屯農行門口見面。
當吳祖教到來後,吳海彪告訴他:“父親爲感謝您給予的照顧,所以讓我來給您取10萬元。”然後吳海彪取出9.7萬元轉存到吳祖教的名下,又通過自動取款機取了2800元給吳祖教。
有道是:“上樑不正下樑歪,中樑不正倒下來。”吳祖教憑藉權力收人錢財的行爲,並非密不透風,他的下屬心知肚明,也想着沾點光。
2006年5月的一天,該中心副主任吳昊翎得知一些漁業公司從柴油補貼中拿一部分提成作爲好處費。於是,他試探着對吳祖教說:“咱們是不是也從漁業公司中拿點好處費?”
二人一拍即合,商量從漁業公司領取的補貼款中提取5%的回扣。
幾天後,吳昊翎撥通了瓊發公司監事盤志明的電話。盤志明急匆匆地從廣西北海趕往洋浦。
只見吳祖教十分嚴肅地說:“聽說你們公司扣漁民油補款的10%。”
盤志明驚出一身冷汗,急忙說:“吳主任有話好說,千萬不能將這事說出去,弄不好要吃官司。”
“別緊張,我一沒查你的問題;二沒追究你剋扣漁船柴油補貼的責任,只是給我們5%船油補貼款如何?”
“可以,完全可以。”盤志明終於明白了吳祖教的真實目的。
2006年7月,瓊發公司先後兩次領到柴油補貼款300萬元,2007年上半年領到500多萬元。爲兌現承諾,盤志明先後兩次送給吳昊翎、吳祖教36.5萬元。吳祖教分得23.5萬元,餘款歸吳昊翎所得。
案發後,盤志明委屈地告訴檢察幹警:“吳祖教是中心主任,我們公司的船在洋浦註冊,但都在北海,他們要是刁難的話讓公司每年開船過來洋浦搞年審,費用會很高。我們之所以送錢,也是不得已啊。”
利慾薰心
建房上學亦斂財
吳祖教在個人私慾的支配下,濫用手中的職權,只要能從中撈到好處,什麼樣的花招都可以玩出來。
洋浦海業捕撈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邢忠,爲使公司在辦理相關事務過程中能夠讓吳祖教常開綠燈,2009年6月中旬的一天,邢忠專程趕到海口邀請吳祖教和他妻子到酒店喝茶。
邢忠說:“我們公司有些編外船,想麻煩吳主任想辦法辦理。”
“好說,不過辦理編外船事宜還須省漁業廳相關部門審批,有難度需要打點。這樣吧,我在海口鳳翔路買了塊地要建房子,需要一大筆錢,你看能不能也幫我個忙,解決些資金。”
“沒問題。”邢忠爽快地答應。翌日上午,邢忠湊了15萬元用一張彩色紙包嚴實,直接交給了吳祖教。過了些日子,當吳祖教建房動工時,他又找到邢忠,開門見山地說:“我建房動工買材料還差些錢,你再幫忙解決些資金。”
邢忠趕緊叫妻子準備了8萬元,交給了吳祖教。
2010年7月,吳祖教的小兒子阿偉沒有考上海南重點中學海中。要上海中得花幾萬元錢,怎麼辦?急中生智的吳祖教又想到了有求於他的邢忠。
這天,他找到邢忠,毫不掩飾地說:“孩子沒考上海中,但他必須上海中,這事有勞你想法去辦,聽說上海中要交3萬擇校費,你就捐上3萬元。”
邢忠立馬從包裏拿出3萬交給吳祖教,本以爲萬事大吉了,可沒想到吳祖教又大言不慚地說:“小孩上海中的費用你就全包了,以後你在洋浦漁政漁港有什麼事我幫你全力解決。”
此言一出,真讓邢忠哭笑不得。他知道,這是吳祖教暗示自己再給他錢。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幾天後,邢忠又備好8萬元送給了吳祖教。如此,吳祖教建房,邢忠送了23萬元;吳祖教小孩讀海中,邢忠又送出11萬元。
不過,送出的34萬元起了大作用,邢忠公司的26艘編外漁船,不但吳祖教審批通過了,吳祖教還親自到省海洋漁業廳相關部門辦理了審批手續。
沆瀣一氣
合夥分贓同入監
古人云,廉者常樂無窮,貪者常虞不足。吳祖教深信“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失時機地拼命撈下去。
2011年11月,洋浦森江沅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經理樑軍安,爲在洋浦申請編外漁船,向朋友蘇輝明尋求幫助。幾天後,蘇輝明找到該中心的辦證科長吳華衝幫忙。吳華衝將此告訴了吳祖教。
吳祖教直言不諱地說:“幫助樑軍安申請12艘漁船船名、船網工具指標可以,但每艘編外漁船要收取20萬元好處費。”
吳華衝與蘇輝明很快將吳祖教的意思反饋給樑軍安。經雙方討價還價,最終決定按每艘編外漁船給15萬元,12艘漁船共計180萬元的好處費。
爲防止事後樑軍安反悔,當年年底,蘇輝明和吳華衝按約定寫下一份《個人合作協議書》,找樑軍安簽訂了這份協議書。
幾天後,樑軍安便拿到了《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關於洋浦森江沅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申請漁船船名號的批覆》等文件。
一切辦妥後,樑軍安先後三次給蘇輝明轉款共計110萬元。吳華衝自認爲自己在這次辦事中出力最大,分給吳祖教30萬元,借給蘇輝明15萬元買車,由其妻子借給朋友14萬元買房,餘款被他自己吞了。
洋浦經濟開發區檢察院最終查明,吳祖教單獨或夥同吳昊翎、吳華衝多次收取他人賄賂153.5萬元,吳昊翎夥同吳祖教向他人索取36.5萬元;吳華衝夥同吳祖教等人向他人索取114萬元。
今年4月12日,洋浦經濟開發區檢察院將此案依法提起公訴。
6月26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吳祖教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判處吳昊翎有期徒刑十年;判處吳華衝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江舟範通廣)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