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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22日發布了『審計署績效報告(2013年度)』,透露當年審計署共審計707個單位,促進財政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等審計成果為2752億元,每個審計人員平均審計成果為8665萬元,投入產出比為1:252,即審計每花1元財政資金,可為國家帶來增收節支等經濟效益252元。
從不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看,2013年審計署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案件線索和事項408件,涉及責任人員1370人。
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審計署實施完成了29名省部級黨政主要領導乾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其中地方省級領導乾部6人,中央部門領導乾部8人,高校校長3人,中央企業領導人員9人,金融機構領導人員3人。
另外,2013年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調查)15.2萬個單位,審計處理後,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金額合計8200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