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這是較早前的事情:南京市有一位叫沈現臺的環衛工人,曾經撿到一百七十多個錢包歸還失主,還曾多次爲生病的陌生孩子捐款。不承想,做了那麼多的好事不僅沒有得到周圍人的誇獎,反遭調侃:“你不是整天做好事嗎,怎麼連個獎狀也沒有?人家做好事都有獎勵,你這好事做得莫名其妙。”沈現臺心靈受到的刺激可想而知,於是給新聞媒體發去短信,希望得到一本政府頒發的榮譽證書。
這件事值得品味,做好事、行善舉應不應該得到某種榮譽或獎勵?在沈現臺看來,獎勵不獎勵並不重要——如果行善只圖獎勵和榮譽,那麼就等不到這一天才說話。但他周圍的人對他做了那麼多善事卻不曾有任何表彰和獎勵不理解——好人不能總是隱姓埋名、默默無聞、沒有回報。
那麼,可以認爲沈周圍的人過於現實,思想覺悟不夠高嗎?愚以爲不可武斷作結論。幾乎在沈這件事發生的同時,一項社會調查顯示有72.1%的中國人認爲應當給善行以合理的回報或表彰。可見,給善行以回報,是大多數人的價值取向。這個價值取向不僅與現階段社會的物質利益原則不矛盾,就是任何社會條件下也都應當如此,讓一個人永遠地付出卻不予一絲褒獎和回報是不符合常倫的。
亞當·斯密有一句名言:“我們的晚餐並非來自屠宰商、釀酒師和麪包師的恩惠,而是來自對自身利益的關切。”做無名英雄可以是人們的自覺選擇,也爲我們敬仰,但不能是對所有人的要求。道德與金錢、善舉與名譽、奉獻與回報不僅不是水火不容的對立物,而且可以互補。合理的獎勵和表彰既能使行善者的熱情得到鼓勵,也使得善舉被宣揚、被推崇,讓一個善舉衍生出更多的善舉,讓一個好人帶出更多的好人。正可謂:“善者不虧,行之則遠”。
徒手接墜童的“最美媽媽”吳菊萍,事蹟被廣爲宣傳後,其所在公司獎勵她二十萬元。用一些人的習慣思維來解讀,這二十萬元似乎應當捐助給福利院、殘疾人、貧困山區學校什麼的才合適。可吳菊萍並沒有這樣選擇,面對記者的回答是,父母身體不好,住房要還貸款,還要撫育孩子,“這筆錢我自己要留着用”。她話語甫出,贏得了絕大多數網民的認同。爲什麼?這樣的選擇一樣很善良。我們不能要求奉獻者永遠地奉獻,要讓行善者得到應有的善報。
善舉需要滋養,滋養它的一個重要方法就是榮譽、獎勵和補償。早在兩千多年前孔子就講過這個道理,他說:“見義不爲,無勇也。”同時反對盲目行善取義的做法。子貢在國外贖回一個魯國的奴隸,卻不按魯國法律規定領取國家補償,孔子批評他說:“夫聖人之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於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多,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意思是,如果大家都學你這樣,那就有很多人做不到,魯國設法贖回在國外的奴隸這一計劃也就落空了。相反,一次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落水者謝他一頭牛,子路接受了,孔子很高興,說,魯國這種見義勇爲者日後就會多起來。這可以認爲是行之以善與善得以行的辯證法。
行善而不圖回報,這是一種至高的個人境界,但作爲社會、當政者、受惠者則不能忽視獎勵和報償。不僅如此,古人甚至還主張獎勵要快,“一有小善,不終朝而賞隨之”,“使人速得爲善之利”。因爲這樣人們“皆將鼓舞奔走,日夜惟善之歸矣”。相反,一個社會如果總讓“好人流血又流淚”,那麼,善行就會躑躅,就會徘徊,就會止步。一個讓善行成爲稀缺資源的社會是多麼的不可思議。
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即日起至2015年5月,本報文藝部與北京市雜文學會、河北省雜文學會、《雜文月刊》雜誌社聯合舉辦“善行民族風”雜文徵文。徵文以傳承與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推動公民道德建設、培育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爲主旨,倡導互助、誠信、敬業、勤儉、孝敬等,應徵作品應着重描寫、展現與評說社會生活中的善與美,鞭撻醜與惡,同時力求體現雜文的文學品位與風格。來稿請寄本報大地文學副刊投稿郵箱fk@people.cn(郵件主題註明“善行民族風徵文”)。大地副刊將在“金臺隨感”雜文專欄推出“善行民族風”專題選登優秀作品。
——編者
《人民日報》( 2014年08月25日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