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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錢、給項目、給政策”,難以鍛造出企業真正的競爭力,還會影響市場公平。政府應擺脫“三給”慣性,在制定規則、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上發力
給錢、給項目、給政策——這些政府扶持產業及企業發展慣常採用的方式,近來卻多次引發“差評”,甚至有企業也明確表示不歡迎。
“我們不需產業政策扶持,只要公平競爭的環境!”一個月前,格力集團董事長董明珠的發言得到一片贊同。
前幾日,一位老專家明確表示,光伏作爲新興產業卻迅速過剩的背後,一些地方給錢、給地、給扶持而忽略市場規律的做法難辭其咎。
這或許讓一些地方政府感到不適應。不知從何時起,“三給”成了一些地方和部門的政策法寶:爲體現對某產業或企業關愛有加,總要掏些真金白銀扶持;爲推動項目落地、產能擴張,又習慣性地高看一眼、一路綠燈,納入重點工程庫;爲吸引大企業、好項目,各地更是爭先恐後擡出優惠政策,在用地、用工、廠房、稅收上做足文章。“三給”在短時期內往往很“好使”,產能往往迅速提升,企業發展的速度會明顯加快,但其後遺症隨着時間推移也越來越明顯。
“三給”日積月累,容易養成企業的路徑依賴。一些用工和利稅大戶,或者有恃無恐,覺得哪怕摔跟頭也有政府兜着,視市場風險於不顧,闖了禍又嗷嗷叫;或者心浮氣躁,剛在一地饕餮完政策盛宴,又去別地尋覓新歡……習慣了“特殊照顧”,企業不可能鍛造出真正的競爭力。
“三給”既然是“給”,便難免“按下葫蘆浮起瓢”,使市場競爭的天平失衡。有些企業跟政府走得近,就容易分得一杯羹,而只知埋頭苦幹的老實人卻沒肉吃。此外,相較爲中小企業“雪中送炭”,不少地方更願給大企業“錦上添花”,這也難說公平,無形中還會干擾正常的市場秩序。再者,若“給”的程序不透明、監管不到位,還極易滋生腐敗。
不給行不行?其實對於絕大多數行業產業來講,完全可行!過去短短几年,中國快遞業活力噴涌,增勢迅猛,最令他們自豪的,正是沒靠政府開小竈、照樣茁壯成長。與之相反,一些夕陽產業,本該正常優勝劣汰,卻常常被硬生生拽上懸崖,非但起不到正向激勵作用,反倒誤了結構調整時機,亂了市場新陳代謝節奏。
無論對政府,還是對企業,都是時候擺脫“三給”慣性了。尤其是面臨提質、增效、優化結構的時代命題,讓產業政策更符合市場規律的改革尤爲緊迫。
擺脫“三給”,根本上是要調整施策思路,多在制定規則、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上發力。上個月,“新能源汽車30條”出臺,提出要破除地方保護、執行全國統一推廣目錄,這與“三給”無關,卻可掃除區劃壁壘、推進市場一體化。再往前,本屆政府開門伊始,便推出行政審批改革、取消企業年檢等舉措,這些同樣不在“三給”範疇,卻使企業負擔普減、贏得滿堂喝彩。與之類似,放寬社會資本投資領域、完善創新激勵機制、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等舉措也都不屬“三給”,卻都是企業舉雙手歡迎的改革之舉。
擺脫“三給”,並非完全不要政府引導和產業政策。對於一些戰略性強、風險大的領域,政策出力扶持有其必要性,但要慎用、用到點子上。比如,補貼資金有限,是該普惠衆企,還是該集中扶持?若集中,又該投向哪些企業?有沒有科學的評估機制?在什麼情況下要及時退出?多掂量幾下,多盤算幾步,“給”得合理科學,不干擾到正常的市場秩序,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人民日報》( 2014年08月25日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