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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25日電中國商務部25日發佈公告,宣佈終止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鄰苯二酚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
鄰苯二酚廣泛應用於農藥、醫藥、日化、食品工業,是一種基礎化學原料。因其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一度受到歐盟同類企業的關注。商務部曾於2003年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鄰苯二酚徵收20%-79%不等的反傾銷稅,該案是中國首次以歐盟整體爲對象進行反傾銷調查的案件。
2009年8月25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自當年8月26日起,繼續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鄰苯二酚實施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爲五年。
2014年2月21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宣佈上述反傾銷措施將於2014年8月25日到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複審申請。
在公告規定時限內,鄰苯二酚國內產業未提出期終複審申請,商務部亦決定不主動發起期終複審調查。鑑此,自2014年8月26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鄰苯二酚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