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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位老師或校長,並且在同一所公辦小學或初中已任教滿9年或任職滿兩屆,你就要做好離開一段時間的準備了!今年,國家推行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制度開始在河北實施。
6月27日,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編辦等五部門共同制定了一份指導意見,以推進河北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
這份文件要求,各設區市今年應確定1至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力爭三年內在全省全面實施。
試點先行,省內各地進展不一
近來,張鑫很是忙碌。他所在的衡水市教育局,把落實“47號文”的工作安排到了他的頭上。
“47號文”是省內教育系統人士對一份文件的簡稱,這份由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共同制定的文件,編號爲“冀教人[2014]47號”,全名是《關於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
在身處教育系統的張鑫看來,五部門聯署的文件意味着不同於以往的重要。具體到衡水市,文件覆蓋到了全市所轄11個縣(市、區)大部分的教師和校長。而在全省,則涉及了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
解讀這份文件,一位基層教師表示:“說白了,就是你在一所學校任教,到了一定年限,就得換個地方教上兩年。”
文件中的表述則是:交流對象爲在同一公辦學校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和教師,其中,校長和教師分別以任職兩屆、任教9年爲限。超過50週歲的男教師和超過45週歲的女教師可不納入交流範圍。
文件要求,這項工作要採取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方式,今年各設區市應確定1至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力爭三年內在全省全面實施。
記者瞭解到,推進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工作在省內一些縣域內,已經有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其中武安市探索了組團式支教,棗強縣校長交流輪崗已成常態。但圍繞“47號文”的落地,各設區市卻進展不一。
在“47號文”下達之前,石家莊市已經將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工作大面積推開。今年秋季開學,該市將有256名教育管理人員、1961名專任教師離開原有崗位,交流到新崗位任教或任職。
8月20日至21日,本報記者電話採訪了其他設區市,除張家口、承德、滄州三市教育局的人事科長未接聽電話外,其他各市均表示,試點尚未確定,但正在推進這項工作。
“我們正在開展調研,徵求各縣(市、區)的意見,具體試點工作可能得在寒假期間才能啓動,因爲中間啓動會打亂教學安排。”唐山市教育局人事處處長張志國說。
形勢所需,國家強力推行
“好老師都走了,村裏剩下的只有代課教師和實習老師,現在孩子少,誰不想讓孩子接受好一點的教育呀!”這是順平縣一位家長對記者的“吐槽”,她的孩子從小學二年級開始,就“移民”到縣城裏的小學就讀了。
鄉村教師進城,甚至託關係找門子,已經成爲教育界的一個普遍現象。承德市一位在農村任教的初中教師表示,與她同批次到該農村中學任教的老師有5人,目前只剩她自己留在鄉下中學。而在武安市,2008年和2009年共有300多名教師調入城區。
教師是教育發展的第一資源,孩子追着老師走。在省內許多地方,隨着教師選擇進城,大量農村孩子也選擇進城就讀,城鄉教育結構呈現畸形發展。
就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進行分析,保定市一位教育界人士表示,之所以大家擠破頭也會往城裏調動,是因爲城鄉之間教師待遇存在着不平等。
在這位教師眼中,城裏教師待遇好,除了各方面補助到位之外,還有着一些在農村任教所沒有的“灰色空間”。比如,在城裏,可以給學生做家教或者到輔導班任教,增加額外收入;而在鄉村,這樣的收入基本爲零。這種見解雖代表不了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心聲,但卻折射出了教師進城這一現象背後的利益現實。
保定市的一位小學校長就表示,老師們選擇向縣城或縣城周邊調動是人之常情,因爲縣城除了有着醫療、交通等農村沒法比的公共服務外,很多老師也是爲了讓自己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才向縣城調動的。
記者注意到,“47號文”的出臺,正是希望改變一些東西,以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變現實中普遍存在的教師進城這一“單向流動”爲“有序交流、合理配置”,以期不斷優化城鄉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文件提出,要重點引導骨幹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和城區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空編學校流動。
教師、校長的交流輪崗,不僅來自學生家長的呼籲,也緣於國家的強力推動。教育部最近一次關於這項工作的表態是在今年7月。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力爭用3至5年時間實現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
在此之前,推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不僅寫進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也寫進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據瞭解,按照教育部的部署,今年開啓的這一專項工作,2015年將大力推進,2016年將開展檢查驗收,2017年將進行專項督導……在石家莊市一位教育界人士看來,這樣的力度有點像當年推進“普九”。他說:“教育的發展已經到了這步,這是大形勢,必須順應!”
落到實處,尚需統籌考慮
交流輪崗,教師們是否做好了準備?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些老師。
接通記者電話後,邢臺市某中學一位老師開口就說:“我肯定不願意下去!”她的理由是,自己家在縣城,既要照顧老人,又得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學,早晚還得輔導作業,要下去的話只能“拋家舍業”。
多位教師和多個設區市教育局的人事部門負責人接受採訪後,也表達了類似看法——當前教師隊伍中女性偏多,她們成家之後,多在家庭中擔負起了照顧老人、教育孩子的重任——一些人士認爲,這可能會成爲將來教師校長輪崗交流中最現實的困難。
一些教師也有着對交流之後交通和相關安全問題的憂慮,尤其是目前很多農村學校並不具備週轉宿舍,配套設施問題凸顯。
記者注意到,充分考慮各種可能存在的因素,“47號文”爲各地實施這一文件預留了充足的空間,其中強調,這項工作的實施要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
“47號文”規定了六種交流方式,包括校級領導交流,校級領導掛職指導,農村學校間、學區間教師交流,城區學校對口協作交流,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農村教師到城鎮學校學習交流等。除此之外,文件還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他校際交流形式。
文件還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教師交流激勵機制,建立經費保障機制,並從職稱評定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約束性條件,如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中、高級職稱,應該有在農村學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學校任(支)教3年的經歷。
“如果我帶着人事關係交流到農村了,那麼3年之後,我是否還能回到原來的學校呢?”一位教師這樣表達自己的憂慮。和他相似,很多老師關心這一制度落地過程中會怎樣實施?會選擇哪些老師輪崗交流,交流向哪裏,交流後是否能回原學校?
另有一些教育界人士認爲,目前出臺的指導意見,爲縣域探索推進教育均衡發展提供了探索的空間,同時也可能會爲權力尋租提供空間。在這些人士看來,利用教師調動斂財已經成爲教育腐敗的一種表現。
一個顯著例子是,2009年張家口市橋西區教育局原局長趙興寶因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就此,“47號文”強調,要建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的公開制度,規範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範、不公平甚至腐敗現象發生。(本報記者董立龍)
(來源:河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