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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靖州公安局官員26日向澎湃新聞證實,在近日的一場籃球友誼賽中,來自靖州公安局和平茶鄉政府的兩隊隊員發生了打架事件。據網友稱,打架的原因是比賽中一次動作過大的常見犯規,但上述官員並未證實這一說法。(8月27日澎湃新聞網)
“友誼第一、比賽第二”,這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比賽規則,可是現實生活中,一些大人往往做不到。湖南靖州公安局和平茶鄉政府的工作人員在一場籃球比賽中發生了打架事件。此消息也被公安局的官員所證實。作爲成年人,而且都是機關的工作人員,怎麼能在一場友誼賽中打起來?這說出去不是讓人笑話嗎?兩單位互毆看似是打了對方,其實也是打了自己的臉,而且影響了兩個單位之間的關係,會讓各種節操碎一地。
兩個單位球場互毆,體現了工作人員素質低下。既然是比賽就有一定的規則,在比賽的過程中,犯規也是在所難免,但是犯規有球場規則制約,有裁判吹哨決定。遵從比賽規則,尊重參賽選手,是參賽選手應該有的最起碼的素質,也是最起碼的道德要求。若是連最起碼的比賽道德都沒有,若是動不動就在比賽場地發生打架鬥毆事件,那麼,這樣的參賽選手談何素質而言呢?
兩個單位球場互毆,損害各自單位的形象。一個是公安局,一個是鄉政府,不管怎麼說,都是機關單位。平時在老百姓的心裏也是有一定的威信和威望的,大家都會對此高看一眼。這樣動不動就打架,而且還是因爲一場籃球比賽,這叫老百姓作何感想呢?這不是明擺着在損害着自己單位的形象嗎?這不是赤裸裸的打自己的臉嗎?本是在各種事情上帶頭的模範,本是老百姓看齊的標準,怎可因爲球場上的一件小事,就掄起胳膊互毆呢?
他們這一拳頭打下去,真的是打碎了節操,打倒了形象,讓羣衆笑掉了大牙。只能好心提醒其他的部門,希望能以此爲鑑,長點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