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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共有28個省份啓動異地高考,約5.6萬名考生在居住地參加考試,這是一個非常可喜的現象。異地高考自2008年人大代表提議,2010年在部分省份啓動試點,2012年國務院下發“動員令”,到2012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等部門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在2012年年底前出臺。2013年有12個省份共安排4000多名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
爲了限制異地高考,各地想出了很多辦法,出臺了一些相應的政策。近聞雲南小王(化名)今年高考理科598分,比當地一本線高出70多分,卻因爲父母是外地戶籍,在雲南工作多年沒有按時交納社保費,她可能只能讀三本院校,因此內心很不平衡。當地招生考試部門也有自己一套合理的說法;19歲的深圳華強職業技術學校高三女生周莎莎,當同學們走上高考考場之時,她卻背起書包回家,無緣參加高考。原因她是非深圳戶口的異地學生,父親的社保交費年限比隨遷子女參加高職類高考的政策規定少了三個月。
考生參加高考、填報志願和高校錄取,與考生的父母繳不繳納社保金掛在一起,本來是一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卻以此作爲限制異地考生報考的門檻,筆者認爲此舉有失公平。
允許異地高考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解決好這一問題需要有完善的頂層設計來指導,人們要求給異地高考放行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異地高等教育資源優越,想讀好大學,讀好的專業,得到優質教育。二是長期工作生活在異地,子女長期就讀本地基礎教育,參加當地高考自然在盼望之中。在這兩個原因之中,前者是關鍵,如果考生參加高考的所在地高等教育資源發展一般或是相比之下偏後,解決異地高考問題就不會很難。所以要解決異地高考,關鍵在於頂層設計要制定出明確的規則和指導意見,要凸顯公平合理。比如國家重點高校招生名額分配要有具體明確的分配依據,按各地人口總數還是按報考人數分配,名額要明確具體,公開、公示,這樣異地高考的壓力就會大大減輕。以北京爲例,現在很多考生都願意去北京參加高考,原因是北京的考生可以享受到高出其他一些省份考生幾倍的被國家重點高校錄取的優惠待遇,在這種實際利益的導向下,人們想參加北京高考的欲求自然高漲。這個問題不解決,異地高考的壓力就不會減輕,甚至會有增加的趨勢。
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公佈的數據顯示,北京市常住人口約2000萬,山東省約1億,河南約1億,內蒙古約2500萬。2013年北京大學本科招生計劃顯示:在北京市文理科共招生266名(不含擴招部分),北京當年的考生是7.27萬人,招生比爲1∶273;在山東文理科共招生51名,當年考生是55萬人,招生比爲1:10784;在河南招生85名,當年考生80.5萬人,招生比爲1∶9471;在內蒙古招生28名,當年考生18.95萬人,招生比爲1:6768。這是北京大學一所高校的招生情況,在北京還有多所國家重點高校,每個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招生比例都高於其他省份,如果把各重點高校招生數累計計算,招生比例的懸殊就更驚人。由此可見,極大的優惠促使人們嚮往參加北京高考是必然的,這也是北京地區異地高考壓力過大的重要原因所在。
異地高考雖然是一個很複雜的事情,但絕不是沒有理順的途徑和辦法,各地都有異地考生,各省、市、區之間可以互找平衡,比如,在甲省有50個乙省考生過線,乙省有20個甲省考生過線,這樣乙省可以給甲省提供一定數量的招生名額,提供多少可以相互協商而定。只要國家所屬重點院校招生名額分配合理,“北上廣”這樣的大城市的要求異地高考的壓力就必然會減輕。
公民都有平等享受高等教育資源的權利,所有遵紀守法誠信的公民只要符合基本報考條件,都有權選擇參考、報考的自由,不應該受地域、社保、住房等門檻的限制。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