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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廣東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今年第四批巡視安排巡視26個地方和單位,其中常規巡視8個地級以上市、8個縣(市、區)和4個省屬單位,專項巡視6個省屬單位。巡視組將於9月上旬陸續進駐巡視點,並首次統一公佈巡視組舉報電話。
公開聯繫方式有助於收集羣衆信息,增加了巡視工作的透明性。在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上,我們亟需一個更有效的政府和羣衆的溝通機制,巡視組就相當於這樣一個平臺。事實證明,羣衆提供的線索對省委巡視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省委近兩批巡視工作之所以成效顯著,與羣衆反映問題的積極性大有關係。今年6月底至7月底,省委開展第3批巡視,對9個地方和單位進行了常規巡視,同時,組建了3個專項巡視組,對4個地方和單位進行了專項巡視。13個巡視組共發現122個問題線索,大多是羣衆反映得來。廣東巡視工作圍繞“四個着力”突出發現問題的導向越來越明確,震懾力、推動力和引導力越來越明顯,全社會對巡視工作的期望值越來越高。要繼續推動巡視工作,就要進一步激發羣衆的參與熱情。
巡視組的主要作用是監督。據中紀委官網介紹,中央巡視組的主要工作職責在於着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違紀違法問題,是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問題,是否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巡視組的九大工作方式包括:聽取工作、專題彙報,列席有關會議,受理來信、來電、採訪,召開聽取意見座談會,個別談話,調閱、複製有關資料,民主測評、問卷調查、走訪調研,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專業機構予以協助等。儘管中央巡視組有了解權,但在巡視過程中,中央巡視組不干預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巡視組對問題分類處置,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報告中央紀委,選人用人上存在的問題要移交中央組織部,巡視結果要向被巡視地區和單位的黨組織反饋,加強督查督辦。由此可知,地方巡視組的工作職責也相類似。根據中央要求和巡視工作職責,省委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執行政治紀律和選拔任用幹部方面的舉報和反映。
2013年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表示,中央巡視組要當好黨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蒼蠅”,對違紀違法問題早發現、早報告。中央巡視工作的具體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果,爲省區市巡視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示範。我省各巡視機構一方面要密切配合中央巡視機構,對巡視工作領導體制、工作機制、機構設置、人員管理等重大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推動形成既符合實際又科學有效的中央對地方巡視工作領導方式和工作制度;另一方面要結合實際,加強巡視制度建設,明責任、狠落實、嚴要求,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工作層層到位。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各巡視組將依紀依規分類處置,落實問題整改,以切實把巡視成果運用到正風肅紀和懲治腐敗工作中。省紀委勢必將用最強的力量,優先查辦巡視發現的重要問題線索,及時向社會公佈,強化巡視震懾。與此同時,各巡視組也要向被巡視單位做好反饋工作,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發揮好巡視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利劍”作用,以巡視工作的新成效推動廣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再上新臺階。
南方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