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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課桌”,有“課椅”,對面還有政治課老師,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路明(化名)覺得眼前這個法庭有些像課堂。
自去年5月,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法院在國內未成年人案件通行的“圓桌審判”基礎上再度創新:遴選10名中小學政治課老師,作爲人民陪審員來參與該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審理。
東安區人民法院的少年庭是牡丹江市市區內唯一的少年法庭。近3年來,該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佔兩成左右,而且多爲暴力、侵財案件,主觀故意明顯,少有過失犯罪,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
來自團牡丹江市委的一項調查報告則顯示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的不足。該調查發現,絕大部分違法的未成年人在校期間已經是“問題青少年”,但“有的學校的法制教育流於形式,形式單一,無的放矢,空頭說教”; “有的地方對未成年人犯罪往往重打擊,輕防範,重懲治,輕教育”。
作爲未成年人保護的牽頭單位,團牡丹江市委把未成年人審理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爲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積極協調各方參與配合。
聘政治課老師做陪審員,法院一方積極性很高。東安區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長王洋說,此舉有利於緩解法院普遍存在人員少、案件多的矛盾。以該院爲例,少年庭隸屬刑庭,刑庭也只有兩名法官,一年要審理200件左右的案子。“教育爲主,懲罰爲輔”是未成年人案件審理的一貫原則,但有限的人力就造成法官難以抽出更多精力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之所以非要從政治課老師中遴選陪審員,團牡丹江市委權益部部長許久玲說,一般中小學政治課老師都是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畢業,而該專業有較多的法學課程,甚至部分院校的該專業授予畢業生的就是法學學士學位,豐富的法學基礎知識使其較易於承擔起陪審員的職責。中小學政治課又是學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常識教育的最主要途徑,有更多案件審理經驗的政治課老師會在教學中矯正學生偏頗的甚至有犯罪苗頭的思想傾向。
牡丹江市第十六中學政治課教師林鵬是10名受聘陪審員之一,目前參加兩次未成年人案件審理。據他介紹,作爲陪審員,他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中,主要負責庭前教育環節以及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干預。“常年與未成年人打交道,我們至少更容易和他們溝通,更瞭解他們的心理活動。”林鵬說。
同樣作爲陪審員之一的牡丹江市第十四中學政治課教師徐麗麗,談到自己親身經歷過的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時說:“法官關注的往往是這個案件如何確認事實、如何量刑,我們所關注的往往是從教育的目的出發,考慮如何幫助未成年人,如何教育他們,除此之外,由於我們能夠直接接觸案情,可以將這些新鮮的案例運用到自己的課堂教學中,更好地輔助政治理論教學。”(趙子昂本報記者呂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