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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潔:商會的可行性報告,爲何會與教育部門的調查結果完全相反?從商會投資人的角度出發,市場可行性報告理當更加謹慎纔是,何以投資者認爲可行的市場,行政部門卻認爲過剩不需要,究竟誰對市場的判斷更準確?更何況,校車究竟夠不夠,其實並不能只聽民辦學校校長的,學生纔是真正的需求方,當前的校車服務價格如何,不求盈利的商會校車服務進入市場後,價格會怎樣,究竟該淘汰誰,也更應由學生這一校車服務的真正需求方說了算纔對。
最後,校車運營的審批,即便有其必要,也應當只限於對運營資質和安全性等方面,至於需求與市場,則應由運營者自擔風險,而不應成爲拒絕審批的理由。否則的話,行政部門以需求和市場爲由拒絕審批,豈不是公然的行政干預市場?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