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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4日從浙江省東陽市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對吳永正、藺文財所涉案件進行審查後,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檢察院已經做出決定,不批准逮捕。”4日,東陽市檢察院胡宇翔檢察長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證實,檢察院對吳永正、藺文財所涉案件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爲,根據現有證據,吳永正、藺文財尚不符合逮捕條件,因此於當天不批准逮捕。
胡宇翔檢察長告訴記者,據其瞭解,目前,警方已對吳永正、藺文財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
吳永正是吳英集資案當事人吳英之父。浙江女富豪吳英2007年因非法吸納存款和集資詐騙罪被捕,父親吳永正一直爲她做無罪辯護。
2014年,經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調查,吳英的代理人藺文財涉嫌誣告陷害罪,於7月29日被東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吳英父親吳永正涉嫌誣告陷害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於7月30日被東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