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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孩子放學的家長們。
政協委員樑聚峯表示學校不是託養機構家長不能把自身責任推給學校
“哪個單位的員工可以在下午4點半自由離開單位去接送自己的孩子呢?”日前,有家長在本地論壇發帖稱,孩子4點半放學太早了,讓上班的家長接送很爲難。學校表示,教育部門規定小學生在校時間不能超過6小時,他們只是按規定執行。政協委員樑聚峯則對此表示,學校不是託養機構,家長不能一味地把自身的責任推給學校。
家長:4點半離校太早
日前,有家長在本地論壇發帖稱,他家孩子所在學校下午4點半必須離校,不管家長有沒有空來接。記者瞭解到,該家長的小孩在南城陽光七小上學,學校要求4點半離校,而該家長對這樣的規定表示很不滿,“哪個單位的員工可以在下午4點半自由離開單位去接送自己的孩子呢?”
“就算我們在學校附近上班,也不可能天天4點半扔下工作去接小孩。”該家長表示,“1點半送完去學校,4點鐘又得往學校趕,這一天都做不了什麼事了。”
有網友回覆表示,這種規定是每間學校都有的,學生在學校裏遊蕩,萬一出什麼問題,學校是要負責的。
發帖的家長表示,5點半放學對於上班族來說更合適,“而這僅僅就1個小時左右的時間,爲什麼不能讓學生利用這時間在學校寫作業呢?”
學校:五點左右要靜校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南城區第七陽光小學。大門口的LED上明確標明,四到六年級17:30放學,一到三年級16:30放學,參加興趣特長訓練營的話放學時間可以延遲到17:30。
16:20左右的學校門前,已經有多名家長在此等候學生放學。一名張姓家長告訴記者,她從萬江開車過來接孩子回家,她家小孩正讀一年級。“我是做生意的,所以時間還算自由,不過有時剛好忙也要過來,還挺不方便的。”
另外一名家長告訴記者,她是全職太太,所以幾點放學都無所謂。“不過對於那些上班的人來說,4點半確實太早了。”該家長表示,“那些家長趕不過來的話,就只能把孩子交給接送站了,可好多接送站都沒有合法的資質。”
“一般都是4點半放學,5點左右就可以靜校了。”一名學校老師告訴記者,此前學生也可以暫時留在學校寫作業或者溫習功課,但有規定出臺後,小學生在校時間不能超過6小時,學校就不讓學生延長在校時間了。
記者瞭解到,今年4月東莞市教育局曾表示,會敦促學校嚴格控制學生在校學習時間,確保學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學活動時間(含早讀),小學不超過6小時,初中不超過7小時,普通高中不超過8小時。對違規行爲將對學校負責人進行問責。
委員聲音:學校不是託養機構
對於家長希望推遲學校放學時間以方便家長接送的觀點,市政協委員樑聚峯表示,這是家長對自身的責任認識不到位,“有些家長的認識有誤區,覺得學校是幫他帶孩子的,這是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推給了學校。”
樑聚峯表示,對於家長來說,教育孩子是第一責任,不管是選擇交給接送站還是請阿姨來幫忙接送,都不應該把責任完全推給學校。“學校不是託養機構,如果把學生留給學校,那意味着讓學校承擔了更大的壓力。”
“學生的學習和教育應該是全方位的,同時包括社區、家庭對他們的教育,我並不支持學生在學校的時間過長。”樑聚峯表示,作爲家長應該更加認識到自身對教育孩子的責任,而不是讓學校“管吃管住管帶孩子”。(記者劉文彬)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