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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海口9月7日電(記者李金紅馬超)記者從海南省東方市紀委獲悉,日前,東方市嚴肅處理了36名“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村幹部,對構成違紀的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東方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日前東方16名農村幹部存在利用職權爲親戚謀取利益、非法佔有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挪用村民自來水管網入戶費、非法佔用農用地、擠佔農民徵地款等“亂作爲”行爲,影響惡劣。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開除黨籍等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依據《東方市農村(社區)兩委幹部效能問責辦法(試行)》的規定,對5名長期不認真履行職責、渾渾噩噩應付工作的“不作爲”農村幹部,所在鄉鎮黨委分別給予停職處分、記過處分和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停發部分或全額生活補貼,並報東方市委組織部備案;對15名在計劃生育、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土地確權等工作中“慢作爲”的農村幹部,所在鄉鎮黨委分別給予警示提醒、停職待崗、扣發補貼等處分,並報東方市委組織部備案。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