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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樑振英10日在英國《金融時報》發表題爲《香港不應錯失首次普選機會》的文章,指若錯失中央提供的2017年普選特首的機會,香港將後退兩步。
樑振英解釋“後退兩步”說,香港不僅將錯過在2017年實現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的機會,還將錯過在2020年通過普選選出立法會的機會,因爲立法會選舉改革以行政長官選舉方式改革爲前提。
他續指,香港下一次政改機會是2022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比現在唾手可得的機會晚了5年”,而立法會選舉進一步改革最早要到2024年了。
前港督彭定康日前在《金融時報》撰文,“提醒”英國當局對香港負有“道德責任”,應堅持履行《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承諾。
樑振英在文章中指出,1997年以前,有28位英國籍港督在總共155年的時間裏治理過香港,他們都是英國政府派來的。英國政府從未就港督人選諮詢香港人的意見,也從未諮詢英國民衆的意見。
樑振英表示,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未提及普選。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提到,最終目標是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
樑振英說,自1997年以來,歷屆特區政府,一直在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朝實現普選的目標努力,但如果不滿於政改不及自己預期的立法會議員拒絕此次政改,那將後退兩步。
對於指責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保守”的觀點,樑振英迴應稱,基本法中有兩項基本規定:第一,只能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第二,所有成功當選的候選人在就職之前必須得到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這自1990年基本法公佈之日就有了。
他又指出,一些批評者忽略了提名委員會將如何組成,即提名程序如何。“這一點甚至都還沒有得到討論。在選民投票完成以前,沒有人能確定1200名提名委員會委員是誰。”
文章最後,樑振英說,希望立法會反對派議員接受2017年的機會。“是時候向前邁出這一大步了,我相信這正是香港人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