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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離開後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收到撫卹金和相關的補貼,辛苦工作那麼多年,到頭來不知道要找誰去要這個補貼。”今年80多歲彭珍壁老人說到。
彭珍壁今年80多歲,老伴韋延淑今年7月27日過世。韋延淑生前是一位高級工程師,就職於昆明市民用建築設計院,屬於民建院的退休人員。韋延淑去世後,彭珍壁到老伴生前的單位申請相關的喪葬撫卹金,卻得知沒有相關補貼。
“老伴生前就是這個單位的職工,按照事業單位的相關政策,退休人員離世後是應該有相關的喪葬撫卹金補貼的,怎麼到我們這就沒有了呢?”
退休單位:單位轉企改制無能力發放補貼
記者隨即聯繫了昆明民用建築設計研究院的劉志剛院長,針對韋延淑奶奶的事,劉院長給予的答覆是,昆明民用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於1983年,原隸屬於昆明市房地產管理局,於2005年改製爲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後公司員工的工資以及福利待遇等採用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的原則發放,而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統一交由昆明市社會保障局發放。
“韋延淑在改制前就退休了,她的福利待遇、退休工資等都按照改制前的事業單位的政策發放,然而目前民建院已改制成公司,沒有之前事業單位的相關的預留和支持來發放喪葬撫卹金補貼,所以這一部分的資金我們沒有能力來發放了。”
機關養老處:自收自支單位自行承擔
爲此記者聯繫了昆明機關事業養老處諮詢了這一情況,養老處工作人員劉錫春介紹,民建院在改制前就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喪葬撫卹費都由本單位自行承擔,沒有相關的財政補貼,所以改制後依然是由該單位自行發放。且在事業單位改制過程中,規定要有一部分的改制成本預留,其中包括了原來在職以及退休職工的相關喪葬撫卹費預留,所以這一部分的補貼還是應該由民建院來發。
劉錫春告訴記者,機關事業單位的喪葬撫卹費由國家財政補貼支出,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由本單位自己支出,而在一些事業單位改制過程中,沒有預留足夠的成本,導致一些離退休人員的喪葬撫卹費無力發放。
“我們瞭解到的情況是,該單位當初改制時候預留的喪葬撫卹費資金較少,且已經用完,目前已經沒有相關的資金用於這一部分的補貼發放,所以纔會出現韋延淑這樣的情況。而更糟糕的是,目前財政沒有相關政策可以幫助解決這一問題,且保障局和養老處也沒有相關職能發放喪葬撫卹金,導致這一筆費用無處可尋。”
律師建議:原單位協調多部門解決
針對原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的問題,大成律師事務所的陳潔律師指出,喪葬撫卹金髮放屬於原來的事業單位改制中必須預留解決的問題,即使改制後該單位也應該是發放補貼的主體,有責任處理退休老員工反映的問題。
“我覺得這不只是一個人的問題,其實很多離退休的事業單位老人都有可能會遇到,所以應該儘快找到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還是應該由原來主導改制的相關單位和部門牽頭,針對改制方案、過程中出現的遺留問題,多部門協商合作,才能真正的解決事情。”(記者李承韓)
(來源:雲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