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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9月11日電(記者邢婷)近日,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農業廳等6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將在全省開展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工作。山東省農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相較以往,該通知首次單獨提出“審計結果運用”,明確提出對存在違紀違法問題的村幹部給予相應處罰或追責。
據介紹,此次審計工作爲配合9月進行的山東省第十一屆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而展開。
根據該通知,此次審計內容包括財經法紀執行情況,集體資產、債務及權益的變動情況,任期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及經濟責任評價情況。
審計重點包括有無虛報、冒領、套取、侵佔集體資金資產;是否存在以興辦公益事業爲由擅自高息借款;惠農補貼資金的發放情況,有無違規截留、挪用、侵佔;有無侵佔、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小金庫”;集體建設用地、耕地、“四荒地”等資源的出租、發包、租賃,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實行公開協商和招投標,並簽訂規範的承包合同;徵地補償款的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問題。
通知明確指出,對玩忽職守、鋪張浪費給村集體造成損失的村幹部,鄉鎮黨委、政府要嚴肅批評教育,並追究其經濟責任;對存在侵佔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行爲的村幹部,要責令其如數退賠和賠償,並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有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相比而言,今年的審計工作力度更大,之前對村幹部違法違紀行爲僅提出要追責,這次則明確提出誰來追責,如何追責;之前審計力量主要以農業部門爲主,此次審計提出政府可藉助社會審計力量,審計力量更爲充實。”山東省農業廳有關負責人說。
在這位負責人看來,對村幹部的專項審計工作意義重大,不僅有利於制約其廉潔自律、督促其兌現對村民的承諾,同時有利於避免村“兩委”突擊花錢,保護村集體財產,實現順利換屆。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