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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9月15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瞭解到,爲進一步加快本市養老機構建設,從今年1月1日起,本市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補貼標準進行調整。此次調整後,本市由社會力量投資新建或購置建設並形成產權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牀位的一次性建設補貼由過去的4000元上漲到1.5萬元;養老機構運營補貼也由以前每張牀位每月補貼50元,變爲根據住養老人護理等級的不同給予差別化運營補貼。
《關於調整養老機構補貼標準的通知》由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根據《通知》,本次養老機構補貼標準按照養老機構新建、改擴建平均每張牀位建築面積30平米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牀位建築面積小於30平米的不予補助。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補貼標準的上調,將使十二五的最後兩年本市增加養老機構補貼3.54億元。
《通知》規定,今年1月1日起,由政府投資新建或購置建設並形成產權的養老機構,給予每張牀位3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由政府投資改擴建的新增養老機構牀位,給予每張牀位1.2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負擔。由社會力量投資新建或購置建設並形成產權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每張牀位1.5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負擔1.1萬元,市和區縣財政各負擔2千元;由社會力量投資改擴建的新增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牀位,給予每張牀位6千元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負擔4千元,市和區縣財政各負擔1千元。在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方面,公建民營和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根據收養的入住老年人護理等級不同給予差別化運營補貼。對收養生活自理老年人的養老機構牀位,每年給予每張牀位補貼1050元。入住的生活自理老年人、不能自理(介護)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評定標準依據《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 MZ008—2001)和《天津市入住養老機構協議書》執行,每年給予每張牀位補貼2250元。補貼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負擔。市民政局社服處工作人員表示,本市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補貼標準上調後,養老機構應當依規申請和使用補貼資金。對養老機構弄虛作假騙取補貼、違規挪用私分補貼資金的;擅自改變經營性質,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活動的;違反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爲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追回補貼資金;情節嚴重的,依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由市民政局出臺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於9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