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公務員局獲悉,本年度見習對象爲畢業三年內(2012年、2013年、2014年)未就業的福州生源或在榕高校畢業生及福州市人才儲備中心儲備人員。
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按月向見習畢業生支付不低於福州最低工資標準1170元/月的見習生活補貼(其中市財政發放補貼標準爲1000元/人/月,由見習單位先行墊付)。(何佳媛)
(來源: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