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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提起公訴。30歲的天津人張某,17歲時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09年9月刑滿釋放。出獄後,張某竟打起了買賣毒品的“小算盤”。2014年3月2日,張某通過網絡聯繫到一名廣東男子劉某購買毒品300餘克,支付毒資19000元。次日,劉某將毒品裝在兩個圓形鐵質餅乾盒內通過快遞從廣東託運到天津。3月4日,張某得知毒品已到天津,便指使其不知情的朋友王某到本市南開區速運公司取裝有毒品的快遞。誰料,王某等到的不只是快遞,還有公安河東分局的民警。民警當場將王某抓獲,並收繳託運來的兩個圓形鐵質餅乾盒,內有四袋白色晶體、五粒紅色片劑、五粒深紅色片劑。經鑑定,該晶體、片劑共重302.14克,均檢測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後張某被抓獲歸案,經法院依法審判,張某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