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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實踐活動中,東麗區結合區情實際,把整治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問題作爲專項整治任務之一,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協調配合,多措並舉,狠抓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
凝共識,明確責任不推諉。一是專題部署、明確任務。區委及時召開會議,組織各街道和職能單位傳達市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深刻領會此項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目標要求。同時區委對開展專項整治進行了系統部署,明確了責任、分工、時限和要求等,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流於形式。二是成立組織、強化責任。成立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書記、區委副書記、組織部長、區紀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副區長等分別擔任組長和副組長,小組成員包括涉農街道和職能部門共20家單位。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工作,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爲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奠定了基礎。三是制定方案、合理分工。區委制定下發了《關於開展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新立、華明、軍糧城等7個涉農街道和紀檢委、組織部、政法委等13個職能部門的工作進行了安排,提出具體的工作要求。各單位也制定詳細的工作預案,責任到人,任務到崗,爲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紮實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出重拳,對準靶子不手軟。一是着力查處經濟違法違紀問題。重點對農村基層幹部貪污受賄、以權謀私、違法侵佔的信訪舉報進行調查,覈實侵佔集體資金、截留騙取土地補償款等方面問題。通過排查發現新立街某村的黨支部副書記夥同村委會副主任利用職權,收取某承包商本田轎車等價值30餘萬元物品,爲其提供便利條件獲取暴利,涉案的2名農村基層幹部已被移送到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共排查線索40條,初核15件,轉辦26件。立案查處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問題14件,已給予黨政紀處分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人。二是着力查處農村換屆賄選問題。針對羣衆關注的農村基層換屆選舉工作,以街道爲單位對反映村“兩委”班子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問題進行摸底排查,建立臺賬,逐項梳理,確保結果公開透明,讓羣衆滿意。對羣衆反映的2件賄選問題進行認真核查,確認不存在問題,向羣衆講明瞭緣由,得到羣衆理解。三是認真糾正“四風”方面問題。調查中發現,部分農村基層幹部確實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堅持坐班辦公、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講求排場享受及大吃大喝奢侈浪費等“四風”方面問題。在查辦案件的同時,組織村幹部對照專項整治內容進行自查自糾,重點查擺自身存在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四風”方面問題,截止目前已有7個涉農街道中55個村隊完成自查自糾。區委以村務公開爲抓手,採取抽查、聯查等形式,重點查找有無辦事不公、優親厚友、損公肥私、不實行集體決策以及羣衆反映的“四風”方面問題,目前重點檢查的35個村隊中發現6個村隊存在問題,均得到有效糾正。
下猛藥,鞏固成果不鬆勁。一是強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完善村級工作制度。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組織規範化運行工作機制建設的意見》,相繼出臺了《關於村級幹部廉政建設的規定》、《農村三資三級監管辦法》等規範制度,全面梳理現有的農村基層組織制度,制定基層黨組織、黨員學習制度、加強農村黨組織班子建設的意見等制度文件。同時完善村級財務制度等有關管理制度,強化民主監督體系建設,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監管,形成較爲完備的基層工作制度體系,爲防止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提供製度保證。二是着力推動信訪積案化解,切實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區信訪部門對市委工作方案中10個方面任務問題進行排查,發現在截留、挪用、侵佔、貪污國家支農惠農強農資金和徵地補償費、非法買賣、出租集體土地問題,涉黑涉惡、“以黑治村”,農村“三資”管理混亂等3個方面11個較爲突出的重點問題。對市交辦的15個重點信訪事項責任到街道,實行對賬銷號制度,對當中涉及違紀違法問題,依規追究責任。截止目前,49件信訪積案已結案37件,化解率爲75.5%。三是繼續保持高壓態勢。爲鞏固專項整治成果,抓好農村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市委、市紀委要求,及時進行彙總分析前期工作,督促各街道和各職能單位鞏固整治成果。同時,對土地徵佔、補償安置、集體資產等方面問題,繼續加大查辦力度,保持高壓態勢,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常態長效。
(天津市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簡報第37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