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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實踐活動進入第三環節以來,寶坻區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市委部署要求,堅持以嚴的要求、嚴的標準、嚴的措施,深入推進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工作,切實讓羣衆受益、羣衆滿意。
建立“三個臺賬”,明確方向抓整改。一是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區委常委會堅持以上率下,將整改任務書中作風建設方面7大項24子項、改革發展穩定方面5大項17子項整改重點,細化爲73項重點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從“當前落實情況”、“是否辦結”、“是否驗證銷號”三個方面,隨時更新整改進度。全區各單位以區委常委會爲標杆,在細化完善本單位整改任務的基礎上,全部建立整改工作臺賬,確保了各項整改任務可追溯、可檢查、可問責。二是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臺賬。各單位認真迴應市委明確的26項整改清單,就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氾濫,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幹部“走讀”等突出問題,細化了整改任務,明確了責任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三是建立建章立制工作臺賬。對2011年12月區委換屆以來,涉及全區層面作風建設方面的94項制度規定進行了系統梳理,其中繼續執行46項,新制定23項,已廢止10項。街鎮委局層面,與市、區兩級對標,加強制度廢改立工作,形成了便於遵循、便於落實、便於檢查的制度體系。
明確“四項措施”,健全機制抓整改。一是任務清單制。各單位對整改方案和任務書中所列整改任務,建立任務清單,對羣衆反映強烈、當前具備條件解決的以及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具體問題作爲重點,立行立改;對羣衆最反感、反映最強烈的“四風”問題和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集中攻堅,專項治理;對當前不具備條件解決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作爲領導班子整改重點,集中力量進行攻堅,努力做到大有大改、小有小改、真整實改。二是整改承諾制。區委常委會“一方案三任務書”制定完成後,認真徵求了區委委員、街鎮委局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以及部分“兩代表一委員”的意見建議,根據徵求到的意見建議,對“一方案三任務書”進行修改完善後,印發至全區各單位,亮出整改承諾,接受羣衆監督。全區各單位也都通過多種方式,對“一方案三任務書”進行公開公示,由羣衆評判整改成效。三是項目管理制。
各單位對整改方案和任務書中所列整改任務,實行項目化管理,做到“四個明確”,即:明確辦理事項、明確責任部門、明確責任人、明確辦結時限,對整改任務怎麼改、改成什麼效果、什麼時間改完都進行了細緻說明。四是問題銷號制。各單位對整改臺賬中所列問題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實行“掛號”整改、“銷號”解決。嚴格執行“四個不銷號”,即:對問題解決不徹底的不銷號、成效不明顯的不銷號、羣衆不滿意的不銷號、需要長期堅持的不銷號。區委活動辦和督導組通過電話隨訪、入戶走訪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對確已整改到位的問題允予銷號,對辦結期限內仍未解決的予以通報,確保各項任務按期解決,保質保量落實。
突出“五個重點”,迴應問題抓整改。一是突出整治“四風”問題。持續改進文風會風,截止目前,共召開全區性會議34次,同比下降10.5%;以區委、區政府名義下發文件86個,同比下降7.5%。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1-7月份全區“三公”經費支出1294.8萬元,同比下降34.9%。切實解決幹部“走讀”問題,全區24個街鎮每晚都有2名以上班子成員在崗值守。二是突出整治民生問題。全區排查梳理的45件信訪積案已化解和依法終結36件。完成了對520個村莊的“清潔家園”行動考覈整改任務,累計投入資金1.28億元,開展環境衛生集中整治工作,城鄉面貌顯著提升。全區1.5萬名黨員幹部走訪慰問困難羣衆16.1萬人次,個人投入幫扶資金和物品價值超過1000萬元;聯先幫困“強村行動”,累計投入幫扶資金5087萬元。新開通595路公交專線,實施了一批路網改造、中小學和幼兒園新建工程,不斷提升醫療硬件水平,有效緩解了羣衆出行難、看病難、就業難、入學難等問題。三是突出整治改革發展問題。瞄準“打造京津聯動發展橋頭堡、京津冀城市羣重要支點”的要求,高標準做好城市規劃、區域規劃、產業規劃,京津中關村科技新城獲市政府批准。強化招商引資上項目,積極做好借重首都資源文章,先後引進了北京大學京津科技園、工信部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基地等一批規模大、質量優的京企項目。
深入推進三次產業結構調整,全區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701家,新引進樓宇和總部型企業1400家,高效設施農業累計達到9.5萬畝。四是突出整治基層基礎問題。排查出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線索163個,立案54件,處分黨員幹部22人,挽回經濟損失25.41萬元。完成了81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有7個村選舉了新支部,16個村選派機關幹部任書記,26個村兩委關係明顯改善,4個信訪村徹底轉化,28個村的村莊環境明顯提升。五是突出整治制度機制問題。先後廢止了一批與形勢任務不相適應的制度規定。健全完善了《寶坻區“創新服務年”效能建設實施意見》、《關於開展黨員幹部直接聯繫服務困難羣衆活動的實施意見》等惠民政策,《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等反“四風”規定,以及《關於推行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的意見》等涉及基層組織建設的制度規定。同時,加大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制度可監督、可檢查、可問責。
(天津市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簡報第38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