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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9月21日,2014年天津市第一批購買新能源汽車並享受到財政補貼政策的車主拿到了車鑰匙,標誌着本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落到了實處。
根據《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管理辦法》,在津銷售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以及純電動專用車給予補貼。以某品牌混合動力車爲例,中央和地方財政2013年對其補貼標準均爲3.5萬元,今年降至3.325萬元,明年降至3.15萬元。按照目前該車普通版市場售價18.98萬元,扣除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後,消費者實際購買價格爲12.33萬元,已經接近甚至低於同級別的燃油車。此外,綜合考慮車輛可以直接上牌、免徵車船稅、自9月1日起免徵購置稅,以及節約動力支出成本等因素,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成本與燃油車相比將更具優勢。
據瞭解,對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傳送的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中的免稅標識,辦理免稅手續。當納稅人申報車輛購置稅時,稅務機關就可以通過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中的免稅標識爲納稅人辦理免稅手續。需要購車人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免稅時間是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稅務機關認可的購置時間爲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自《目錄》發佈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才免稅,而《目錄》會分批次發佈,而不是一次性發布。
對於購車者關注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天津在規劃用地、政策傾斜和市場化運作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到2015年,由政府財政支持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樁將達到2萬餘個。
另外,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船稅車型。擁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納稅人,可到所屬地稅部門或者委託代徵單位設立的任何一家車船稅便民服務窗口,徵稅系統會自動根據納稅人使用的車型減半或免徵車船稅,不需要辦理審批手續。新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納稅人,初次減免車船稅時,需要帶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出廠合格證明、車輛一致性證書)或者與減免車型目錄相一致的資料,到行駛證住址所在地區縣地稅局辦理車船稅審批手續,以後年度即可在車檢時自動打出免稅憑證。目前,代徵車船稅的保險公司還不能辦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減免稅事宜。此外,擁有東南菱悅、大衆高爾夫、上海汽車MG3等特殊新能源車型的納稅人,還需要每年到地稅部門辦理減免稅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