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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根據去年出臺的相關政策,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爲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天津接受義務教育,應在入學前一年到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近期,本市各區縣已經陸續啓動了登記程序,全市統一的申請登記時間爲9月1日至10月31日。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和《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爲其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小學就讀。居住證持有人爲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小學階段接受義務教育,應在規定時間到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應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三)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產權證或與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或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存在的有效證明等的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五)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複印件。
根據相關規定,本市各區縣也陸續出臺了相關細則,以紅橋區出臺的《隨遷子女2015年申請入學登記公告》爲例:符合在津入學條件,並於2015年秋季入學、轉學的紅橋區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可進行登記。登記時間爲2014年9月1日-10月31日,每週三、五上午8:30-11:30 。申請登記辦法爲: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進行審覈登記。審覈登記後,再按規定時間到紅橋區教育局領取《報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