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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發言最積極的前5名同學隨時可以喝水;在校表現最好的1個同學可以任選座位;單元測試成績第一名的同學舉班牌,集合排隊時站在隊伍最前面……”日前,湖南長沙天心區紅衛小學二(5)班的家長們都來到學校,每個人領到了一張該班《班級公約討論稿》。對於其中一些“個性”班規,有家長持不同意見,引發了爭議。(9月25日《長沙晚報》)
透過媒體報道和網友跟帖,不少人似乎對上課時的“喝水權”頗爲不解和不屑,但不知其可曾意識到,小學低年級的孩子們普遍聰明活潑,卻往往組織紀律性不強,課堂上喜歡拿出水壺來玩,可謂是一種“分神”常態。所以,該老師“因情制宜”,以“喝水權”的激勵方式,巧妙引導孩子們專心聽課、積極發言。看似給“特權”,實則是“妙計”,有效轉移學生的“好玩”慣性纔是本意。
除了熱心本職工作,以個性班規着力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外,還應“點贊”的一個亮點就是,這樣的班級公約,並非只是班主任老師“一言堂”的產物。邀請家長到校討論前,老師就將制定的新班規發到了家長QQ羣,以供羣策羣力、修改完善。事實上,家長委員會成員逐條審議後,最終刪除了表現好的學生“可以去老師辦公室玩”這一條。這表明個性班規的確定實施,乃是最大程度地求得了學校和家長間的“最大公約數”。
而揆諸現實,“多做多錯”的評價怪象,在教書育人中時有存在和發生。理解那些願意“多做者”的良苦用心,譬如此次的個性班規,外界若能多多向前看,給予該班主任“邊嘗試、邊完善”的良好機會和氛圍,就顯得十分需要與必要。否則就會像局部地區的“素質教育”那樣,總是邁不出“雷聲大、雨點小”的窠臼。從此意義上講,類似“喝水權”的個性班規更是一種“激勵點”。教育需要創新,創新莫缺包容。因此,對待個性班規,我們不妨採取包容的態度,樂觀其“試”,先試後說。(司馬童)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