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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寧9月25日電(記者王明浩、謝振華)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修訂印發了《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日常辦公設施配置標準》,對辦公設施配置標準進行了一系列調整。
據介紹,《標準》適用於自治區本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各民主黨派機關,以及各類事業單位。《標準》將日常辦公設施劃分爲辦公傢俱、空調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三大類。
記者查閱《標準》發現,以廳級幹部爲例,辦公桌椅(配套)標準爲5000元/套,沙發(含茶几)標準5000元/套,每間辦公室(不分等級)還可配2組1500元的書櫃、1個1000元的茶櫃,以及一些其他傢俱。總計價格上限爲1.86萬元。廣西財政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解釋,《規定》中辦公傢俱使用年限標準爲“長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達10年以上,已達到規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
在空調設備方面,配置標準不分級別,直接與辦公室面積掛鉤。辦公室不能同時安裝中央空調和分體空調。其中,各單位可按照需要安裝最高12000元/冷噸的中央空調。不安裝中央空調的,15平方米以內的辦公室最高可配備1臺3000元的1匹空調。
《標準》還規定,辦公人員使用電腦按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配置,爲每人1臺不超過6000元的臺式電腦。廳級幹部可每人配置1臺最高價值8000元的筆記本電腦。電腦使用年限均爲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