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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報系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
截至目前,此案已涉及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週報3家財經媒體,30多名相關人員被調查。除了21世紀報系總編沈顥、總經理陳東陽外,還包括21世紀經濟報道主編劉暉,21世紀網總裁劉冬、主編周斌、廣告部副總經理莫寶泉,理財週報發行人夏日、主編羅光輝、總經理梅波等人。
被侵害公司的指證和涉案人員的供述表明,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週報利用其在財經界的廣泛影響力,與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等公關公司相互勾結,指使下屬媒體記者通過各種途徑主動挖掘、採編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等的負面信息,並以發佈負面報道爲要挾,迫使諸如200多家公司與其簽訂“合作”協議,收取高額“廣告費”。
在很多人看來,這場“風暴”遠未停歇。
繼9月4日“21世紀網主編等人被立案偵查”的消息公佈後,9月25日曝出又一重磅新聞,令此案的關注度持續升溫——“21世紀報系總編沈顥、總經理陳東陽25日下午被警方帶走。”
次日,上海市公安局對這一消息予以證實,並稱上述人員因涉嫌敲詐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短短數行的新聞表明,公安機關對21世紀網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的調查,已經擴大到其母公司——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特別是公司總裁、曾執筆寫出“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淚流滿面”“即使新聞死了,也會留下聖徒無數”等經典語句的著名媒體人沈顥涉案被查,令許多人唏噓感慨,也引發出更多的猜測與疑問。
旗下已有三媒體涉案
“合作”企業200多家
一夜之間,從21世紀報系掌舵人變成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的沈顥卻顯得出乎意料的平靜。對於自己被調查的原因,他似乎也很清楚。
“我知道,公安機關這次對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等的查處主要是兩方面,一是通過負面新聞逼迫企業支付合作費用,二是收取企業的‘保護費’,承諾不對其進行負面報道。”沈顥說。
上海新文化傳媒就是曾經與21世紀網、理財週報“合作”的企業之一。說起當時的情況,公司監事長餘某至今感到“很不愉快”。
“2012年2月,我公司即將上市。上海潤言公司的張某某根據我們發佈在網上的聯繫方式找到我公司。”餘某回憶。張某某介紹了潤言公司的服務項目,並將一份廣告合作協議擺在了他的面前。
“協議上有一批報價,包括21世紀網、理財週報等財經媒體,但價格高得離譜,登一篇文章或廣告要幾十萬元。”餘某打算壓低價格,但沒想到對方就沒打算談價格,而是直接攤牌。
“當時,我印象比較深的是,張某某給我舉例說,某些公司因爲沒有和潤言公司籤合作協議,結果被媒體進行負面報道,導致無法上市或者股價波動,付出了慘痛代價。”餘某說,由於正在上市的關鍵期,害怕對上市產生影響,只能同意和潤言公司簽訂合作協議。
“這種敲詐是非常隱蔽的。”餘某告訴記者,“部分媒體是跟我公司直接籤協議,另一部分媒體是跟潤言公司簽訂的打包服務協議,總共花在潤言公司和其要求合作媒體上的錢有上百萬元。”
“合作”之後才能平安無事。但是,也有極少數企業在威逼利誘之下仍不肯就範,例如農夫山泉。
“2013年3月14日,21世紀網發出了第一篇針對農夫山泉的負面報道,我們隨後進行了公開澄清。”農夫山泉董祕周力介紹,“我們沒有去(跟21世紀網)做一些私下的溝通或者是怎麼樣,因爲董事會認爲這個報道是不實的,我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不需要去低頭或者是屈服。”
周力沒料到,沒有“私下的溝通”招致了更猛烈的“炮火”。隨後的3個月內,21世紀網對農夫山泉的水源、質量標準等問題總共做了19篇負面報道。
“負面報道出來以後,沈顥帶隊拜訪我們公司,提出要跟我們合作,並進行正面報道,但被我董事長回絕。之後他們沒再找過我們。”周力說。
“不低頭”的代價相當慘重。周力介紹,因爲這些不實的負面報道,農夫山泉遭受了很多質疑,銷售受到很大影響,據估算利潤損失達數億元。
考覈高壓+直接過問
變相“鼓勵”敲詐錢財
辦案民警介紹,無論是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還是理財週報,均有着基本相同的非法牟利模式。這三家看似獨立運營的子媒體,其實是相互作用,密不可分。
“在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制定的大框架之下,擁有采編權的報紙和週刊記者負責採寫文章,網站負責刪帖和運營事宜,再配以財經公關公司牽線搭橋,最終形成了這三家財經媒體與潤言、鑫麒麟等財經公關公司聯手奪食的格局。”辦案民警說。
值得注意的是,在21世紀傳媒公司多名高管的手機中,警方發現了大量“某某公司(的報道)不上網”之類的短信。
“每一條短信都可能意味着一筆高額的公關費用。”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被負面報道的公司會主動找上門來,或者通過公關公司來溝通。科倫藥業、億騰醫藥、洋河股份、民生租賃等多家公司曾因被負面報道而找到沈顥本人。
沈顥對此予以承認。他以21世紀網爲例介紹,“不管是找到誰,都會被引薦到莫寶泉處,和企業洽談廣告合作事宜,並簽訂相關合同,收取合作費用。我知道,有些企業就會因此簽訂合作協議。”
按照這樣的模式,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財經媒體與財經公關公司“合作”敲詐企業,獲取了鉅額利潤。爲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21世紀傳媒公司的管理層給旗下媒體制定了令人驚詫的經營目標。
“2010年,21世紀網改版,當年正是IPO重啓,IPO企業極其注重自身聲譽。我看到這個契機,就和21世紀網的劉冬、周斌、莫寶泉等人說,要他們加強與企業的合作,尤其是那些極爲注重自己聲譽的IPO企業。”沈顥說。
劉冬供述,從2011年開始,公司領導將“上市公司”這塊業務交由21世紀網負責;同時下達了營收業務考覈指標,“每年是八九千萬元,完成的情況與我和我的團隊的個人收入直接掛鉤”。
2012年,由於沒有完成考覈指標,劉冬沒有拿到足額的80萬元年薪;2013年,完成情況仍不理想。2014年年初開會時,沈顥向劉冬、周斌、莫寶泉等人放出了狠話,“完不成可以換人”。
“我還要求他們跟IPO企業合作的數量要達到當年IPO企業總數的70%以上。”沈顥供述,“如果按照合法的經營方式,是不可能達到這麼高的。我定下如此高的比例,其實是利用考覈指標這一工具,鼓勵甚至逼着他們用負面報道和‘有償不聞’的方式拉合作客戶。”
對於理財週報,沈顥也制訂了類似的考覈指標,要求他們利用負面報道逼迫企業“合作”。一旦有企業因爲理財週報刊登負面報道的事找到沈顥,他會把企業介紹給相關負責人,由雙方協商合作事宜。
“已經簽訂協議的企業,如果因爲21世紀網負面報道的事找到我,我會指令劉冬或周斌刪除負面報道,履行對客戶的‘保護’。”沈顥說。
與網上刪除相比,21世紀經濟報道和理財週報履行“保護”的流程則稍顯複雜一些。
21世紀經濟報道主編劉暉供述,對於已在報紙上報道的,沈顥給劉冬下指令刪除網站上的相應報道;對於還未在報紙上報道,但已經進入選題或者編稿的,沈顥會與相應版塊的分管領導或值班領導打招呼撤稿。
違背承諾 “撕裂”理想
希望能讓媒體同行警醒
辦案民警介紹,本案涉及單位犯罪和個人犯罪,可能涉嫌罪名有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商業賄賂罪等。而種種跡象表明,對於旗下媒體種種行爲的性質及後果,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的領導層是清楚的。
據劉冬供述,2014年初,北京某知名網站因新聞敲詐被查處後,21世紀網總裁劉冬、主編周斌等人比較擔心,專門開會進行研究,向沈顥請示21世紀網的類似經營行爲是否要暫停一下。沈顥指示,“不要害怕,繼續要做,完成指標”。
“其實我很早就知道這種新聞敲詐行爲涉嫌經濟犯罪。但這種模式在媒體圈內已經不是什麼祕密了,是一種普遍的行爲。”沈顥承認。他說,出於公司生存和盈利的考慮,他還是在這條非法牟利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卓銘則用了“覆水難收”來形容現在的局面。“一家企業就給你30萬元,50萬元,100家上市公司能有多少?這錢來得太容易了,而且你什麼都不用做,最好不報道。這就像吸毒一樣,吸上就戒不掉,只會越來越嚴重。”
連日來,沈顥進行了深刻反思,也多次表達自責與悔恨之意。“我在這些新聞敲詐中起到了領導、支持、協調、參與的作用。我要承擔很大的責任。”
“在我的工作職責發生變化的時候,我不僅是一個媒體人,同時也是一個媒體的經營管理者。在現實操作層面,我確實違背了在新聞操守層面的基本觀念。”沈顥言語中透出更多悔意。
“雖然我們內部規章制度嚴格禁止此類事情,我們平時也三令五申說過,但在日常執行過程中,我是默認的,某種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有時候,我甚至覺得這種臨時性的解決方案,也是我們媒體走出目前困境的方法,所以我會給他們提出這些要求。”沈顥說。
“當有一些兄弟媒體因爲這種事情出事的時候,仍然是置若罔聞,沒有抓緊機會去處理……現在,不應該發生的已經發生了。”
“所以,我覺得這種變化讓我有一種被撕裂的感覺;所以,我覺得我違背了當初自己對新聞行業的承諾;所以,我覺得非常後悔。”沈顥如此表達自己此時的內心感受,並將這次的事件視爲“一個悲劇”。
“無論是21世紀的悲劇,還是我個人的悲劇,我希望能讓有類似現象的媒體同行警醒,堅持積極向上的新聞價值觀;同時,我也希望中國的媒體行業來一個大變革,能夠徹底清除媒體產業鏈條裏一些不光彩的、違紀違法的事情,讓中國媒體行業更加健康地發展。”沈顥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