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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天深夜,犯罪嫌疑人李某看到路邊坐了一個人爛醉如泥,便趁其沒有防備能力之機順走了他的揹包,裏面有現金一萬餘元以及銀行卡、存摺、購物卡等共8張。日前,其已被和平區檢察院以盜竊罪批准逮捕。
李某,40歲,小學文化,在津無業、無固定居所。事發當晚,李某出門找活兒回來,看到了坐在路邊的徐某。徐某剛跟同事喝完酒,想坐在路邊緩緩酒勁兒。李某看到徐某起先還坐着,後來索性半躺在了路邊。李某試探性地走過去問他要不要幫忙打車,徐某已經醉得不省人事,李某趁機把他隨身攜帶的揹包順走,揹包裏有一個裝有一萬元現金的信封,還有一個裝有兩千餘元現金及各類銀行卡、存摺、購物卡等共8張的錢包等。之後,李某便拿着順來的錢去吃飯、上網,次日凌晨,當他從網吧出來的時候,遇到了派出所民警的盤查並被抓獲。李某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客觀上實施扒竊他人財物的行爲,日前,和平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將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