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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國家民委發出通知,要求委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不懈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鞏固改進作風的成果,堅決剎住國慶放假期間公款送禮、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風,嚴格遵守中央、中央紀委相關紀律,確保過一個風清氣正的節日。當天下午,國家民委召開委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負責人和辦公室主任會議,國家民委副主任羅黎明對國慶期間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重申並提出“六個嚴禁”:嚴禁公車私用,各單位公車一律封存入庫,如有特殊公務需要,需填寫公車派遣單,按程序審批後使用;嚴禁用公款吃喝、相互拜訪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利用培訓中心、招待所、機關食堂等場所違規吃喝;嚴禁使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各類禮品、購物卡、電子禮品卡等,嚴禁接受服務對象、下屬單位或個人、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貴重物品等;嚴禁以各種名義用公款安排旅遊、健身和高檔消費娛樂活動;嚴禁違反財經紀律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等;嚴禁借婚喪嫁娶等事宜大操大辦、藉機斂財。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要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狠剎“四風”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對出現的問題敢抓敢管、堅決糾正,要嚴於律己,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以身試法、不收斂、不收手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